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八

谁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纪元5月5日讯】
     (编者按:本栏目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问:如果父母其中的一个死了,法院是怎样决定孩子归谁抚养呢?任何亲属都可以要求抚养权吗? 如果父母没有经过正式的婚姻手续,有关系吗?
  答:按照德州的法律,父母之中有一个死了,一般是将抚养权交给活着的另一个父或母,不管他们结了婚没有。只有发现父或母不适合接受抚养权,法院才会将孩子判给另一个亲属,例如祖父母、姨母或叔叔。法院会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来判决。

  问:在信用卡报告上写的“取消责任”(charged off)或“删除”(written off)是什么意思?债主依旧能够要求法院判你还债吗?
  答:取消责任并不表示你不再欠款。它的意思基本上是债主已经把你的账户交给或者卖给别人,放弃向你讨债了。这个新债主现在有权向你讨债,并且可以控告你或者采取旧债主有权对你采取的任何手段讨回债款。

  问:新买的游艇有劣货退款法(lemon law)吗?如果有,这个法案怎么说?
  答:游艇没有劣货退款法。如果你受到了愚弄或欺骗,或者你的保单有问题,可以参照“欺骗贸易行为法” 。这条法律允许你收回你的款项和律师的费用。如果你证明售货员有意欺骗或愚弄你,你也许还能够得到多余的补偿金。

  问:我要在我死后火葬。我也希望丢掉我的骨灰。我要避免我在安娜.妮可施密斯(Anna Nicole Smith)一案中看到的所有的困扰。我怎样才能保证我的骨灰会按照我的意愿被处理呢?
  答:德州法律允许一个人以书面形式写出他希望在死后怎样处理遗体的指示。你可以写在你的遗嘱中或写在另外的文件里。你同时有权指定某人替你执行这个愿望。这是最好的方法保证你的遗体会按照你的愿望处理。
  如果你不留下怎样处理遗体的指示,法律会决定谁有权来处理。一般而言是你的配偶,如果你的配偶已经去世,则由你的儿女处理。

  问:我听说,如果我的前夫不付子女的抚养费,他可能失去工作。这是真的吗?
  答:是的。一个人如果不付法院命令的子女抚养费可能失去德州政府发出的任何执照,包括驾驶执照。事实上,他或她甚至会坐牢。

  问:每个月我为我的债务之一支付25元,这是我能支付的极限。债主告诉我必须多付一些,不然他会将这件事交给讨债专家。我以为,只要我没有停止付钱,他们就不能这样做?
  答:除非你和公司有约定,公司会接受你每月支付25元,直到你将债付清,否则公司可以在任何时间把你的债交给讨债专家,不管你是不是按时付钱,或你付多少钱。通常来说,一家公司接受少量的付款是对你的恩惠。如果它要停止接受小量的付款额,将债交给讨债专家,那是它的自由。

  问:我的前夫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儿女抚养金,并且很少看望子女。我可以不要他的同意,把孩子的姓换成我的吗?
  答:你不需要父亲的同意更改姓名,但是你要通知他。法院会将他的意见列入考虑,是否要允许你更改姓名。 我必须指出,更改姓名不会影响父亲的权利和义务。你需要他的同意或法庭听证才能断绝他的权利和义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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