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歌:一首歌曲,十年徒刑

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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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在中国的文革期间,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位南京知青下放农村后,有感于农村知青生活的寂寞,写下了一首为人们广为传唱的歌曲《南京知青之歌》。歌曲的作者名任峰,其所作之歌主要表现了自己怀念古城南京故乡的感情,也讴歌了年轻人的爱情。歌曲曲调优美、旋律徐缓,感情略带忧伤。歌词也未见有什么反党反社会的内容。但就是这样的一首歌,在那个年代受到了封杀,歌曲的作者竟然被中共当局判决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一首歌曲,十年徒刑,如此严苛的暴政,如此严重的政治迫害。当然,在那个时代社会里,还有比这更为严重可怕的政治迫害案例,比如,因为一句所谓的反动话而被关押许多年甚至被剥夺了生命的。

我们必须记住,这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任峰被判处十年徒刑的时间是上世纪70年代的8月3日,距今也才不到40年。而且,与任峰类似的案例在近年来仍屡有发生。就在去年,还发生过因为写了四篇文章而被处刑二年的案件(见李云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我曾经为此案写过《四篇文章,二年徒刑》的文章批评中国当局与支援李云龙)。

一脉相承的做法,一脉相承的政治迫害,一脉相承的对人们言论自由权的残暴侵犯,一脉相承的暴虐政治。虽然,暴虐政治的暴虐性是日渐消减了。因为,一切都在变化着。人类世界的大环境在日益要求着世界上所有的政府、政治统治集团、政治领导人重视人们的人权(包括言论自由权),中国政府、中国的执政党、中国的领导人也在变化。不管他们过去做了些什么,他们现在也不得不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不得不改变过去完全错误的压制性的政策与做法,否则,他们如何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与自己的人民支持呢?他们又如何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良好的形象呢?

历史的悲剧必须被记住,历史的悲剧不能被轻易地忘记。忘记悲剧将会使人们因为盲目无知而重犯错误,因为缺少教训而再蹈覆辙。

在中华这片有着太多政治性灾难与人的悲伤的土地上,必须让民主之风吹遍,让自由之光照彻。无论是谁都再也没有权利利用国家权力对人们施行政治迫害,谁都无权任意剥夺人们的言论自由权与其他权利。

一首歌曲等于十年徒刑与四篇文章二等于二年徒刑的荒唐等式所昭示的是封建专制式的野蛮残忍,现在是到了彻底结束此类野蛮残忍的做法的时候了。民主政治所带来的自由、对人权的尊重等等将有助于彻底消除此类野蛮残忍之社会现象。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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