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领队促旅行社划小费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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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讯】(大纪元讯)领队工会数名代表12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旅游业议会敦促各旅行社订定合法的雇用条件,将领队及导游得到的小费划作工资处理。

高等法院原讼庭刚于11日判决永安旅游前领队上诉得直,裁定其向旅客收取的小费应视作工资一部分,故此可以追讨旅行社有关的假期赔偿。领队工会要求旅游业议会除了监管行业操守外,更应该照顾雇员权益,敦促旅行社订立合乎法例的雇用条件,将领队及导游的小费清楚列作工资一部分,避免日后劳资双方争拗。

他们又指这次判决具有巨大影响,并不只限于现时向永安旅游追讨赔偿的领队,更牵涉过万名旅行社领队及导游,影响旅游业的运作。

出席记者会的领队表示,各旅行社向第三者如银行、政府部门提供的员工薪酬证明,清楚显示公司确认雇员当年度的入息总额包括服务小费。雇员可拿着这份薪酬证明文件申请按揭、信用卡或购买物业等。由此证明,旅行社基本上承认该笔款项为雇员的薪酬一部分。高等法院的判决正清楚界定“承认”小费为工资与否,并不单单由雇主主观决定,而须视乎客观证据。不过,他们担心不少旅行社在这宗案例之后,会继续研究如何制造证据,以求避免令小费计算入工资。

根据香港旅游业协会数字,截至本月 3 日为止,全港共有21,395名合资格领队;而根据统计处2006年第四季数字,从事旅行社的雇员数目为18,514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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