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昨天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征集民意的第一天。截至当天下午五点,共有两百零七名网友发表意见,绝大多数网友对小型客车每年征收人民币四百八十元税额持反对意见。
北京“京华时报”今天报导,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其网站上公布车船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消息,初步透露了该市对各类汽车的征税标准,其中计划对小型客车按每年人民币四百八十元的标准征收。
北京市地税局地方税处表示,该市车船税实施办法尚处于征集意见阶段,七月一日该市暂不能开展车船税征收工作。车船税的具体税额、缴纳时间,要等实施办法颁布后再确定。
由于过去主要是通过银行代征车船税,今年中国国税总局要求通过保险机构代征车船税。
为此,北京市地税局还将开发新的车船税征管系统,这些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开始征收。
有网友提出,小型客车车船税以前是每年两百元,而办法修订后为每年四百八十元,增长了百分之一百四十,这个增长速度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
网友建议,将税额的增长水平控制在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百的幅度内较为适宜。
还有网友提出,车船税的征收应该按照汽车排气量来征收,而不是笼统地分为大小型车,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网友说,在小客车中,一点六升以下的小排量与大排量也应有所差异。同时,征收起点太高,使用小排量车的车主难以承受,建议微车车船税两百元,一点一到一点六升排量三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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