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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肉品药物残留 台消保会:加强源头管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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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三十日电)瘦肉精事件引起民众关切,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上午表示,台湾肉猪采活体交易,从猪只拍卖到肉品销售给消费者,不到1天,为避免药物残留事件再发生,已决议请农委会加强落实肉品市场源头管理、建立猪只通报机制。

消保会督导组组长刘清芳指出,台湾消费者偏好温体猪肉,所以肉猪销售采“活体交易”,从猪只上巿“拍卖”、“屠宰”到“销售”给消费者,往往不到1天。

因此,当猪只在肉品市场经过“快速定性检验法”验出磺胺剂(抗生素)呈阳性者,虽然市场兽医师立即将血液样品送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做定量检验;不过当定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疑似有问题的猪只则已循正常程序拍卖、屠宰,甚至已卖给消费者食用。

她说,肉品药物残留问题,也与台湾养猪户多密集饲养生态有关;饲养主为了降低密集饲养、增加紧迫所引发的猪只疫病概率,往往在饲养期间使用药物(如磺胺剂等抗生素)来预防或治疗动物疾病,以减少损失,所以可能有药物残留问题。

综合上述饲养到销售期间,可能引发肉品药物残留问题,消保会已邀请农委会研议解决方法;首先是“落实肉品市场源头管理”,派稽查人员到畜牧场进行猪只用药抽验工作,检验结果磺胺剂呈阳性反应时,由辖区动物防疫机关管制出售,复验合格后才可出售。

其次是“建立猪只通报机制”,磺胺剂检测呈阳性反应案件,通报各肉品巿场禁止该畜牧场进场交易。

另须持续推动肉类产品认证工作,如“优良养猪场”、“台湾珍猪”、“CAS”与“产销履历”等认证,以及推广猪只“良好农业规范(TGAP)”,以提升品质。并将请农委会辅导肉商公会及所属会员落实下列事项:如推动业者办理肉猪采购的自主药物残留检测。慎选采购猪只供应源,与管理完善的优良畜牧场签订供应契约。发现有违规用药业者,鼓励向县巿动物防疫机关或农委会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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