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0日讯】8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庭审后原告律师和被告公司一名经理在法庭上扭打在一起,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事后双方分别被朝阳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京华时报消息北京居民信先生7年前通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了一处二手房,7年过去了,一直未能过户,信先生将北京海开纪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聘请了宋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8月3日上午,这起民事案件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审,被告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赵某出庭应诉。由于事情久拖未决,庭审过程中双方态度都很强硬,最终没能达成和解,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审理结束后,双方签阅笔录。宋律师与赵某有了近距离接触。双方先是言语互相攻击,骂战后,双方冲突升级。赵某抓起一个矿泉水瓶砸向宋律师,并上前抓住了宋律师的脖领子,双方扭打在一起,任凭法庭工作人员如何劝阻都无效。扭打中,宋律师用雨伞击打赵某的头部及身体,致对方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宋、赵二人在法庭的过激言行,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影响了法院工作,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对二人做出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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