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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费5100万违规支出? 林庆隆: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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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二日电)台湾审计长被提名人林庆隆今天在立法院答复立委询问时表示,总统府国务机要费过去两年约有新台币五千一百万元,在支出上与现行规定有疑义,但由于总统府申覆相关单据都被检调机关调走,审计部暂时无法剔除。不过,林庆隆强调,这笔钱审计机关一定会追到底。

立法院上午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林庆隆被提名资格,政党询问代表、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台北市)询问林庆隆时说,两年来国务机要费被总统府违规支用约新台币五千一百万元。

赖士葆表示,总统府已编给副总统每个月二十二万九千元特别费,结果总统竟然用国务机要费在九十五年度多给副总统一百七十八万元,等于一个月多给副总统十六万元,让副总统每个月特别费接近四十万元,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林庆隆答复说,审计部在九十四年度与九十五年度都有派员至总统抽查国务机要费,发现两年支出与现行规定有疑义的部分约五千一百万元,已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未来也会关注侦办结果,并依审计法规定做妥适处理。

赖士葆强调,这笔钱他一定要追到底;林庆隆随即回应,审计机关一定也会追到底。

另外,林庆隆说,就他了解,国务机要费向来都是编列在公开预算内。预算公开或机密,是照预算法的规定;至于实质内容是否涉机密,另外有国家机密保护法及一般公文保密规定,这是两个不同的法令体制。不过,国务机要费在审计时是属于公开性质。

但林庆隆指出,所有国家预算都经审计机关审核,包括国防或外交的机密预算,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不过,赖士葆质疑,审计部半年前说国务机要费有问题的部分半年后要剔除,但到现在还没有剔除,林庆隆的“脸不够黑”,五千一百万元一定要剔除。

林庆隆表示,依据审计法规定,要剔除各机关款项,依法要由各机关申覆,但总统府申覆说,相关单据都已被检调单位调走,目前无法进一步提供。

赖士葆说,立法院握有同意权,十四日行使同意权投票时,将视林庆隆提出如何解决总统府迟不提供单据的作法,再决定是否同意他担任审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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