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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富山遗址开发案 专家:业者应可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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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二十日电)台东富山遗址开发渡假村案,引起外界关注。曾经参与开挖遗址的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研究员李坤修表示,外界的指责对业者不公平,这个开发案已经通过环评,且业者规划朝向“现地遗址保存”,应该可创造双赢的开发案。

“台东都兰湾黄金海休闲渡假村”开发案,虽然位于富山遗址上,但是一九九零年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因为三年内未动工,现在必须补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不过,因媒体报导引起外界关注。

台东县政府文化局长陈伶燕,今天邀请当初参与挖掘富山遗址的史前馆研究员李坤修前往实地会勘。

李坤修表示,这个投资案,业者花了十几年的心血,投入庞大资金,且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外界的指责对业者相当不公平,且误解业者的开发计划。

他表示,业者的主要建筑基地,并非在遗址精华区,况且业者允诺以高架方式建筑,不会破坏遗址原状;业者甚至同意部分采取“现地遗址保存”方式展示。

李坤修说,遗址的功用不只是埋在地底下,也可以适当展示,达到两全其美,创造双赢。况且这处遗址属于私人土地,只要业者提出完善以及避免破坏遗址的开发计划,政府就应该站在监督的立场让业者早日开发。

陈伶燕表示,外界以“遗址蒙难”来形容太夸张了,业者根本尚未动工,遗址也未破坏。况且富山遗址的遗址等级只有二点五,这个等级连县级等级都还不到,台东境内超过二点五的遗址有三百多个,如果采取相同标准,那台东就不用开发了。

不过,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创造双赢,能在遗址和开发间求取一个平衡点,能不能开发是环评委员会的权责,站在文化局的立场,是希望业者能提出一套完整的计划,同时在开发过程中,如有发现文物出土,应该立即配合文化局抢救,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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