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委会:篮协应以国名参加琼斯杯篮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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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安东台北十八日电)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今天指出,威廉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为台湾自费办理,非国际篮球总会所属的赛事,来台外队也非透过国际篮总邀请,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应以“中华民国”国名参赛。

琼斯杯于1978年开始举办,至今刚好届满三十周年,体委会最近数度去函,要求篮协今后举办琼斯杯应以正式国名“中华民国”名义参赛,而不应再采用奥会模式的“Chinese Taipei”(中华台北)队名参赛,不过,篮协都未回应。

篮协执行副秘书长王人生今天表示,体委会的用意可能是不让中国大陆派队来台角逐,但是琼斯杯三十年来从未出现过中国队伍,体委会要求篮协更改名称,让篮协左右为难,因为仍然可能衍生不必要的困扰,使一些受邀队伍裹足不前。

体委会指出,篮协曾于前年转国际篮球总会来函,其中,与国际篮球总会1981年签定的协议,载明参加国际篮总(FIBA)所有官方比赛或活动时,应使用奥会模式,国际篮总也承认,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非国际篮总的官方比赛。

虽然琼斯杯办得很有声望,相关细节也应尊重之前签订的协议,即应采奥会模式,不过,体委会强调,在琼斯杯比赛中,“Chinese Taipei”的中文名称显然被“误用”,应是指“中华民国”,是因篮协忽略当初协议的条款所致。

理由是,诚如国际篮总来函所称,琼斯杯非国际篮总官方的赛事或活动,自不在1981年与国际篮总所签订的协议之限。体委会并认为,琼斯杯用国名参加自费办理、自己邀请参赛队伍,且多数非各国国家代表队参赛,未违反协议内容,道理至明。

体委会并指出,琼斯杯篮赛具有时代背景与意义,深受民众关注,以往没有是否以“奥会模式”处理的问题,为维护多年传统及主办国尊严,避免民众反感,这项赛事仍应以援往例无须适用“奥会模式”办理为宜,请篮协向国际篮总详加说明、据理力争,以维护篮协及国家尊严。

如果篮协认为仍有以“奥会模式”办理国际篮赛的必要,请另行筹画其他有别于琼斯杯的比赛。另外,篮协甚至中华奥会一再主张要以“中华台北”、不再以国名参赛,自是有损国格之举,为何昨非今是?应有充足、合理的交代。

体委会今天重申,如果只凭国际篮总一封时间点突然、逻辑薄弱、理由牵强的信函做为自我矮化的合理理由,恐不足为信。而体委会向来尊重运动团体包括篮协以奥会模式申办国际正式比赛,但对于无须以这项模式办理的比赛,也期许所有运动团体都能以国家主权、尊严与国格彰显为目标,以不负民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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