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澳洲人海外移植器官大多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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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节编译报导) 专家指出,某些罹患重病并急需器官移植的澳洲人前往中国大陆去买人体器官,而这些器官来自当地贫困穷人或死刑犯。由于澳洲一直以来在器官捐赠来源方面贫乏,因而加速推动了这项波潮,因为在澳洲当地,买卖人体器官是非法行为。

许多澳洲人因为海外国家的手术所需费用低廉许多,因而想要到国外去做器官移植手术。而那些跑到海外国家去做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回国后继续求助于家乡的医院诊所,以进行手术后续治疗动作。

澳洲时代报(The Age)曾报导说,某位澳洲病患在向一位菲律宾穷人买肾脏之后,回国到雪梨(Sydney)的一家医院进行手术后续治疗。该文章说,澳洲器官移植手术的专家、医生们对于这类情况纷纷提高警觉。医生们说,这些器官移植病患及他们的器官供体者都在冒着生命危险,而到外国去做器官移植会恶性鼓动这类器官的买卖行为。

雪梨的威尔斯王子医院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教授普赛耳(Bruce Pussell)指出,目前许多已接受过器官移植的澳洲人当中,其器官来源主要是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死刑犯。实际准确数字目前还不清楚,不过单单只是在他所服务的“小小的”医院里,每年平均有25位病患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而往往其中就有一位病患的器官来源是中国大陆的死刑犯。“这种情况如果用数据来看,约占全部澳洲器官移植病人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左右。”而在美国与其它西欧国家,其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于死者的比例比起澳洲当地情况多出二倍以上。

普赛耳教授并说:“你绝对想像不到在中国大陆竟有这样的事发生!”,“在病患要购买器官之前,他们老早就已先做好了供体的组织配对工作(移植手术前检验供体,受体组织能否相容的必要工作),也就是说他们早就已经从一群死刑犯中找出与所需病患体质能相容的供体,以便能提前预约安排移植手术。”

前任澳洲首都特区(ACT)首席检察官寇莱里(Collaery)先生表示:“如同我们会制定法律条约以抓捕、处置那些涉嫌孩童色情观光业的不法业者,不论其是在国内或是在海外同样都会被拘捕,那么同样地,澳洲也应该制定出适用于国内与国际的法律条约以制止这种人体器官买卖的不法交易。”

澳洲坎培拉著名律师、同时也是法轮功辩护律师的伯纳德.柯赖里(Bernard Collaery)也表示说道,当法轮功学员们在澳洲坎培拉的中领馆外和平示威,希望中领馆能出面协助制止发生在中国大陆这种活摘器官的惨无人道的不法行为时,却反遭到其打压。他呼吁国际社会应该出面并共同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残虐的人体器官非法交易。

另外在香港方面,香港人体器官移植协会(Hong Kong Society of Transplantation)主席赵可芙(Ka-foon Chau,音译)表示,中国于2007年决定修改器官移植的相关法令,要求在摘除捐献器官者的器官之前,必须要先经过捐献器官者本人同意才行。在此之后,官方公布的器官移植数目有所下降。赵说:“过去十年内,香港大约有200名肾脏病患前往中国大陆做器官移植,而2007年下降到只剩20位。”

而在此法令正式实施之前的期间内,死刑犯器官被摘除的比例大为增加。她并表示,香港的医生对于这些来自中国大陆供体的器官感到“很徬徨无措”,“我们不清楚是否他们事前经过器官捐献者本人同意,被处以死刑的犯人有无因此而增加[以满足器官需求量],或者这些被摘取下来的器官的保存方式是否合格安全。”而且,就算真的得到器官捐赠者的同意了,还是可能有问题存在。而在西方国家,由于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会提供器官捐赠者一辈子的看护,所以对于即使曾经捐过肾脏的人健康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一样能够过的很好。

不过普赛耳教授也认为,制定法律以防止这种不法的器官买卖行为是无法作为根本之道的,因为它是更关乎于人类道德良知的议题,与人类的良心有关。

官寇莱里先生则说道:“我们都会认为,当一个母亲只因为没能力能养育她的孩子时就意加以抛弃,是相当自私且不好的行为。”,“那么,从那些无能力的人身上摘除其器官不也同样是非法且自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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