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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爱情欠条索债 法院判无效

2008-01-09 22:35 中港台时间|01-09 12: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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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九日电)中国河南省一名女子拿着一张前男友写下的“爱情欠条”,状告前男友损害她的贞操权、健康权、名誉权,请求法院照欠条上内容,要求她的前男友归还人民币两万元“爱情欠款”。但是法院昨天判决“爱情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河南“大河报”报导,家住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镇的二十六岁翟姓女子说,去年四月康姓男友向她提出分手时,出具一份欠条,载明欠她“真爱一份”和两万元补偿金。

她表示,康姓男友后来就和另外一名女子领取结婚证书,至今也没有按照承诺向她支付补偿金。

“爱情欠条”,上面写着:“康××欠翟××,从4月1日开始到老死为止,欠真爱一份,只要(翟)××需要帮助,康将尽力去做,为履行承诺欠翟××钱共计2万元,康努力每月支付500元,到完为止。”

这张欠条上还有康姓男子的签名和手印。

法庭调查后证实,在康姓男子为翟姓女子立下“爱情欠条”的当天,就在一家银行里用翟姓女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开户存折,但一直到现在,康姓男子没有在存折上存一分钱。

法院一审判决,康姓男子和翟姓女子是自愿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虽然康姓男子给翟姓女子打了欠条,但是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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