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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 台交易所控股公司法源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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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证券交易法修正案”,有关证交所、期交所、柜买中心及集保中心“四合一”法源,未来将合并成立“台湾交易所控股公司”,将有助于台湾的证券市场与世界接轨,但财委会通过成立控股公司前,行政机关应订组织条例送立院审议附带决议。

证券周边单位四合一的法案闯关多次,昨日的财委会再度审查“证券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最后初审通过条文删除证交所股份转让对象,只能以依法许可设立的证券商为限规定,并新增条文规定,同一人及同一关系人持有证交所股份之比率及外国人持有证交所股份总额,由主管机关定之;同一人及同一关系人持有的证交所股份超过规定比率者,超过部分无表决权。

未来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期货交易所、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可以“四合一”成立台湾交易所控股公司。

证交所董事长薛琦表示,四合一将采2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成立控股公司,预计半年内完成,第二阶段才是真正的组织重整,各单位组织调整为单独子公司,并成立监理中心,预计1到3年完成。

法案中也明定,未来台湾交易所控股公司的公股释出时,必须优先进行全民释股,避免图利特定人。另外,为了避免整并过程中主管机关规避监督,委员会做出附带决议,未来台湾交易所控股公司组织条例,必须先送到立法院中审查,而控股公司正式营运前的换股、筹备作业,也必须向财委会提出专案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实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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