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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卸任总统礼遇条例?朝野不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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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6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与吴育昇提案修改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卸任总统、副总统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决有罪停止礼遇,但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苏震清反对针对性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8日排定初审上述两版本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邱毅版还规定,卸任总统、副总统经接受内乱、外患、贪污罪的侦查、审理期间,取消安全护卫。

吴育昇版则规定,卸任总统、副总统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决有罪停止礼遇后,若经三审定谳判决无罪后,补发礼遇金,并自判决日起恢复原有礼遇。

邱毅今天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中华民国史无前例出现一位涉及贪污案件的前总统,若说因前总统陈水扁才有修法动机,也说得过去,他也不相信未来还会有这种情形发生。现在经济景气这么差,若能停止陈水扁的礼遇,至少人民心里舒服一点。

不过,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成员苏震清说,修法应周延考量,这种提案是操作政治意识型态,反对针对性修法。若卸任总统犯内乱、外患罪,非同小可,一定要非常慎重,应三审定谳后才可停止礼遇,否则该给的礼遇本来就该给,这是对事不对人。

现行条文规定,卸任总统、副总统再任有给公职、犯内乱、外患、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或移居国外定居时,停止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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