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推出有关产假规定 工商业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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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石华编译报道)近日澳洲联邦工党政府公布了其计划推出的有关新生子女父母休产假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为了照顾新生子女,父母双方可各自申请两年的无薪产假。也就是说,新生儿在四岁之前,都有可能由其父亲和母亲轮流照看。

据悉,这些有关产假的规定,是现政府将于2010年新年推出的永久性劳资关系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有关规定的细节是,父母双方都可根据法律享有一年的不带薪产假。而在一年产假休完后,他们还可以向其各自的雇主再申请一年不带薪的产假。当然,雇主可以拒绝批准雇员第二年的产假。

有消息说,联邦政府的这一计划可能会缓解托儿所业界目前面临的压力。但澳工商界并不赞同联邦政府的这一计划,同时还警告说:几乎可以肯定,政府的这一计划存在着一些问题。澳工业集团首席执行官瑞道特(Heather Ridout)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她对联邦就业与工作场所关系部长吉拉德公布的这一计划并不感到吃惊。但同时也说到,她认为这一计划会引出一些实际的问题,特别是在那些小型企业中。

另有消息说,在政府近日推出的有关劳资关系的文件中,还包括如下提议: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38小时;新生儿的父母可以得到灵活的工作安排;雇员可以因个人原因而获得十天的假期;以及新设立的假期种类,即雇员可因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而请假。有报道说,这一新设立的假期种类,旨在保护那些在苛刻的雇主手下工作,但同时又愿从事灭山火、以及社区紧急服务等志愿工作的雇员。

根据政府的提议,雇员在申请社区服务假时,一定要提供其所从事的社区工作属于志愿性工作的证明。而雇主则必须为雇员提供足够的时间,以便其能够到达工作地点,并能在从事志愿工作前及完成志愿工作后,得到适当的休息。

吉拉德说,这一计划不但简单、而且公平及具有灵活性。吉拉德还说,这一计划不仅照顾到了雇员的权益,同时对雇主也有利。因为雇主会很明确地了解到其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则。据悉,联邦政府目前正在请劳资双方以及来自社区的人士,讨论政府的这一计划,并对提出各自的看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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