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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调查 提供生理假陪产假公司未逾5成

【大纪元3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四日电)两性工作平等在三月八日将实施届满六周年,根据一项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的调查发现,事业单位有提供“生理假”者占百分之三十八点四;提供“流产假”占百分之四十六点八;有提供“陪产假”者占四十六点六;提供“家庭照顾假”占百分之四十三点一,皆未达百分之五十。

劳委会为了解“性别工作平等法”实施成效,在2007年十一月,以“事业单位”为调查对象实施调查,回收样本三千三百四十六份。

劳委会统计长林丽贞今天说,与性别工作平等法上路时的2002年比较,公司提供生理假、流产假、陪产假、家庭照顾假分别成长了百分之二十一点一、百分之五点二、百分之十七点六及百分之九点一,已明显提升。

有关事业单位提供生理假、流产假、陪产假、家庭照顾假未逾五成,劳委会指出,主要原因为“员工无需求”及“员工可用其他假别替代”。

此外,调查指出,去年度三十人以上公司允许员工为抚育未满三岁子女,得减少或调整工作时间的有百分之三十点八;三十人以上公司实施有育婴留职停薪的有百分之五十点六;规模两百五十人以上设置“托儿设施”或提供“托儿措施”的公司有百分之四十一点六;有设置“哺乳室”的则有百分之六点四。

在性骚扰防治方面,三十人以上公司依性平法规定已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的比率占六成八;没有订定者主要原因,以“公司自行订定管理办法”最高占五成六,其次为“不知道有此规定”占三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