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家暴受害者亦可享保护权

纽约市出台“扩展家庭暴力保护范围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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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讯】(大纪元纽约讯)3月5日,纽约市市长彭博与警察局长凯利和市议长柯魁英,在纽约州高级法院刑事法庭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扩展家庭暴力保护范围法案”﹐旨在保护未婚同居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使其能寻求民事法庭的保护令。

现有法律下﹐只有有婚姻关系或离婚有孩子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才能在被虐待时寻求民事法庭的保护令。其他人必须经刑事法庭才能得到保护﹐即其同居伴侣必须被刑事拘捕或诉讼因而有犯罪记录。

民事法庭保护令是防止家庭暴力一个重要方式﹐因为它在施暴者没有经刑事程序的情形下就让受害者能寻求法律保护。最高法院签发的这种保护令包括﹐指挥施暴者不得在受害者居处停留﹐或要求施暴者在一个教育施暴者的计划中注册﹐暂停施暴者的武器执照或没收施暴者的枪。违反保护令的﹐或在保护令发布之后继续施暴者﹐ 会构成蔑视罪或犯罪﹐可能在刑事法庭被检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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