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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乡村住宅美意 营建署:仅百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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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六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政府自今年度开始办理乡村地区私有合法住宅修缮及补贴,但目前总申请件数才仅1百件,政策美意大家却不捧场,营建署解释是宣传不力,但资格限定多也让弱势者却步。

营建署今天表示,政府自今年度开始办理乡村地区“私有”“合法”住宅修缮及兴建补贴,其中兴建住宅最高补贴新台币20万元,修缮住宅最高补贴6万元,预定修缮补贴办理8500户、兴建住宅补贴1200户。

这项申请自3月开放,预计至4月底截止,不过,二者总申请件数却仅1百余件,政府美意社会却好像不怎么捧场。

营建署说明,申请件数少应该与宣导不足有关,不过,相关申请资格限制其实也不少,也可能使人却步。

营建署指出,申请者住宅要坐落在“乡村地区”,定义是在都市计划范围外,适用地区并非全国,而是包括台北县、宜兰县、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金门县等19个县市。

合法房屋的认定,一般是要求提出建物登记誊本、权状影本等,但事实上,很多老旧房屋在40多年兴建,早于实施建筑管理,根本没有权状这些文件,因此营建署另弹性放宽提供缴纳自来水费或电费证明等作为证明文件。

在资格限制上,曾享有政府住宅补贴者,如曾购买国宅、办理劳工建购(修缮)住宅贷款、公教住宅贷款、辅助人民自购住宅贷款、青年购屋低利贷款、1兆8千亿优惠房贷或其他政策性房屋贷款不得申请。

且若申请人要修缮的住宅目前正办理政府的优惠购屋贷款,规定也不可以再申请这项贷款利息或费用补贴。

再加上如规定申请人及配偶、户籍内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仅持有一户使用执照逾十年老旧住宅,在相关规定繁多,政策原意是排富,但弱势家庭取得资讯管道少,且文言文规定又一堆情况下,官员也坦承申请件数真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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