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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源矿难172人死亡 董事长判刑7年

2008-04-17 11:36 中港台时间|04-16 22: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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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2007年八月十七日发生在山东新泰的“华源矿难”为中共建政以来最大一宗煤矿水害事件,事故造成一百七十二人死亡,山东华源矿业集团董事长郑珍修及副总经理张灿君十五日遭山东省法院判处七年徒刑。

香港中通社报导,山东肥城法院十五日开庭审理郑珍修、张灿君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诉一案,郑珍修同时被诉的还有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罪。

报导引述知情人说,法庭审理后约二十分钟即作出宣判,郑珍修及张灿君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对这一判决结果,郑珍修的代理律师张庆方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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