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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向伍佰道歉? 警方小题大作!

2008-05-21 06:46 中港台时间|05-20 17: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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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姚岳宏、项程镇/台北报导

路检伍佰惹得一身骚的张姓警员,1年前从警专毕业,分发到台北市信义警分局服务,工作认真,是同仁眼中“古意”的南投小孩,就像时下许多年轻人,喜欢在自己部落格写下心情点滴、抒发己见,对他而言,部落格(博客)就像日记本一样。但法界人士建议,撰文莫夹带情绪字眼,即可远离是非、避免争议。

部落格常用语助词

观其部落格,可发现他对伍佰的不雅文字,不是故意要侮辱对方,他自己也常用一些加强语气的语助词,例如有天他的硬碟坏掉,他写了一篇“淦(gan,音同“干” ),硬碟好像爆掉了!”,这些形容词及语助词是强调他自己的情绪而已。

盘查非针对艺人身份

当天他自觉被开双B的对方欺负,从部落格得知,张员当时内心很想回嘴“从拦停到要证件,说话大声的是你们两位,在你们之前,已拦停了6部机车2部汽车”并非针对双B车或是针对伍佰的身份。

张姓警员在部落格还反问,开双B车的人就不能要证件、不能盘查?还是说以后拦到艺人就该乖乖放行,或是要像歌迷一样,索讨签名说“我好喜欢你”才是正常表现?

小心用字避免麻烦

网路普及后,在部落格撰写自己生活点滴,甚至用部落格来写日记,已是当前最夯的全民运动,但部落客该如何拿捏尺度,不少法界人士建议撰写时,千万不要夹带情绪字眼,才不致徒惹是非、产生争议。

以本案来说,员警虽用了不雅字眼,但只是抒发个人执勤情绪,并未直接以不雅字眼骂知名艺人,在法律层面来说,尚未构成民刑事责任,何况艺人身为公众人物,相关行为也属可受公评,长官因此就要员警向艺人道歉,未免小题大做。

不过反过来说,如员警当初下笔用字遣词能多小心点,最好只是就事论事或抽象地评论相关事件,现在也不致产生不愉快的后果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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