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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受理还我土地申请 25日十八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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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县二十四日电)嘉义县政府受理原垦农民“还我土地”申请将于二十五日截止,县府为了体恤农民交通往来费时,决定将截止收件时间延长一小时,请尚未提出申请的原垦户在明天下午六时前提出申请。

嘉义县政府地政处表示,县府受理“原垦农民诉求还我土地实施计划”申请,明天是最后一天,截至今天下午为止,县府已受理一千八百七十五件,请尚未提出申请的原垦户,把握最后一天的申请机会。

地政处指出,嘉义县山区有不少原垦农户,在台湾光复初期,因不谙法令,未办理土地总登记,因而无法取得产权,导致所属土地长期以来被登记为国有土地。

原垦农民多年前就成立自救会组织,经过多年来的积极奔走,并陈情总统府,要求政府“还我土地”,终于获得中央政府正面回应,经中央召开跨部会专案会议协商后,订定“原垦农民诉求还我土地实施计划”,只要经中央审查确有产权证明且管理机关未表示异议者,将同意发还。

地政处表示,嘉义县的受理期限是二十五日,若审核结果不符合发还土地条件者,由农委会与教育部等单位筹组专案小组,在查明不妨碍国土保安原则下,解除林地编定,并完成编定用途,由林务局和台湾大学生物资源暨农学院实验林管理处造具土地清册,移交国有财产局接管。

如果经查定不宜解编者,仍由林务局依林班地管制规定使用;如果原垦农愿意离林,则以行政救助(现金救助)方式,以鼓励农民迁离原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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