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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受理還我土地申請 25日十八時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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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四日電)嘉義縣政府受理原墾農民「還我土地」申請將於二十五日截止,縣府為了體恤農民交通往來費時,決定將截止收件時間延長一小時,請尚未提出申請的原墾戶在明天下午六時前提出申請。

嘉義縣政府地政處表示,縣府受理「原墾農民訴求還我土地實施計畫」申請,明天是最後一天,截至今天下午為止,縣府已受理一千八百七十五件,請尚未提出申請的原墾戶,把握最後一天的申請機會。

地政處指出,嘉義縣山區有不少原墾農戶,在台灣光復初期,因不諳法令,未辦理土地總登記,因而無法取得產權,導致所屬土地長期以來被登記為國有土地。

原墾農民多年前就成立自救會組織,經過多年來的積極奔走,並陳情總統府,要求政府「還我土地」,終於獲得中央政府正面回應,經中央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協商後,訂定「原墾農民訴求還我土地實施計畫」,只要經中央審查確有產權證明且管理機關未表示異議者,將同意發還。

地政處表示,嘉義縣的受理期限是二十五日,若審核結果不符合發還土地條件者,由農委會與教育部等單位籌組專案小組,在查明不妨礙國土保安原則下,解除林地編定,並完成編定用途,由林務局和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造具土地清冊,移交國有財產局接管。

如果經查定不宜解編者,仍由林務局依林班地管制規定使用;如果原墾農願意離林,則以行政救助(現金救助)方式,以鼓勵農民遷離原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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