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权组织:外佣税未能顾及外佣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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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导】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及香港人权监察指政府豁免外佣税抗通胀方案,虽然能使中产人士受惠,却未能顾及外佣的权益,实属极不健全、不周详。雇主为了受惠,提早解雇外佣,而新雇主则延迟与雇主签约,伤及无辜,令外佣的饭碗岌岌可危。又约400名外籍家庭佣工昨日游行,要求政府全面取消外佣雇主征费。

香港人权监察罗沃启表示,自7月16日,港府宣布政策之后的第5天,本港一外劳团体已证实有25个外佣被解雇。本港有20多万的外籍雇员,每个月平均有1万雇员要续约,所以,相信解雇的情况会很严重。

而被解雇的雇员,必须在“两周原则”之下,尽快离开本港,自己不能私自寻找雇主。被解雇的雇员在港人生地不熟,一旦被解雇,将不知如何适从。
他们促请政府立即搁置“两周原则”,豁免所有雇约的“外佣税”,不必再就新约和现有合约未完部分征费,并应尽早安排退还现有合约自免税当日起多收但不应收取的征费。令雇主不必为受惠而终止合约或延迟合约,还可以在政府作出适当安排后,取回已向入境处多付了的金额。

港府被批评法律知识薄弱

香港人权监察指港府回应不能退还现有合约自免税当日起多收,但不应收取的征费,实在是港府法律知识薄弱。根据雇员再培训条例14条,只有在合约之下,雇员未到港,或在合约之下未完成合约期限而解约的不获赔偿之外,港府可根据公共财政条例39A,由行政长官命令,在此特殊情况下,全部或部分减免,或退还外佣税来保障外佣的权益。

而眼见解雇潮一触即发,劳工和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出面为政策辩称:“倘雇主解约,他们须支付机票、一个月代通知金及补假薪酬。”

罗沃启表示,一个印尼外佣来港做工,印尼当地的中介公司要收取港币21,000元的费用,令到雇员来港7个月没有人工,而被解雇的雇员,即使返来续约,也要非常昂贵的费用,政府在宣布政策之时,疏忽了外籍雇员的利益,实质也暴露了港府对少数族裔的漠视、偏见和傲慢,歧视弱势社群的外籍雇员。

政府应对此次的不周全的政策而导致的提前解约外佣作出赔偿,并对因新政策而陷入财务困境的外佣提供财务援助。若外佣向雇主追索不果,政府为补偿自己过失而引起的灾难,理应垫支款项,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向雇主申索。

他们还表示,2003年,当局曾调低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触发类似的解佣潮。政府却未汲取教训,今次暂停收取外佣税,又再次牺牲外佣的利益。并呼吁政府应重视不同族裔的利益,重新审视新旧政策对少数族裔的影响,建立周全的、维护外佣权益的,有效补救措施。

团体游行要求取消外佣税

400名外佣昨日由中环遮打道出发,游行到政府总部,要求政府全面取消外佣税。团体不满政府的豁免征费安排只惠及8月起新签的合约,担心雇主为了从新政策中受惠,会借此与外佣解约或延迟续约。游行人士包括来自菲律宾、泰国、印尼、斯里兰卡和尼泊尔籍外佣团体。她们沿途高喊口号,游行人士向政府递交请愿信后,和平散去。

游行团体除希望政府全面取消外佣雇主征费外,亦要求废除有关被解雇外佣必须于2星期内离港,再寻找新雇主的安排。团体并促请政府向受政策影响而被解雇的佣工,提供财务援助。

当局回应有必要向雇主征费

不过,劳工及福利局发言人昨日指,雇员再培训局的角色至为重要,长远有必要维持外佣雇主征费,以确保再培训局有稳定和足够的资源,提高本港劳动人口的就业能力,保持香港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又表示,暂时豁免外佣雇主征费2年的建议,若获得行政会议通过,将由9月1日提前至8月1日生效,实施细节待建议通过后会尽快公布。

劳工及福利局有关暂时豁免外佣雇主征款的安排,适用于本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两年期间由入境处发出的外佣入境签证,包括续签的合约和新合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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