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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订廉政伦理须知 规范国军廉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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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二十九日电)配合行政院日前通过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塑造廉能政府,国防部今天公布“国军人员廉政伦理须知”,明订国军人员行为规范,将于八月一日正式纳入国军政策推动,预计九月一日前完成须知卡配发。

国防部总政治作战局军纪监察处处长张善东,上午在国防部记者会指出,国军人员廉政伦理须知是国防部为推动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结合现行法规拟定的。目的是作为国军人员执行职务、廉洁自持、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

张善东说,国防部从七月开始就举办相关说明会、研讨会及审定会,将于八月一日配合行政院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正式纳入国军政策推动。未来将透过各式管道及文宣媒体扩大宣教。

他指出,国防部预计在九月一日前完成须知卡印发,让全体国军人员随身携行运用。

须知规定,国军人员出席演讲、座谈、研习及研审(选)等活动,支领钟点费每小时不得超过新台币五千元。国军人员参加前项活动,另有支领稿费者,每千字不得超过新台币二千元。

须知明订,推定为国军人员本人行为范围包括,以其配偶、直系血亲、同财共居家属之名义收受或馈赠者;国军人员本人或前款之人藉由第三人转交者。

国军人员原则不得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饮宴应酬,但若因公务体仪确有必要,及因民俗节庆公开举办之活动且邀请一般人参加,经签报主官核准并知会监察部门后始得参加。

国军人员因订婚、结婚等收受利益关系者赠受的财物,市价不超过正常社交礼俗标准。正常社交礼俗标准为市价不超过三千元,同一年度来自同一来源以一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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