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公款肥了公务员,还得豢养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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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南通拆迁难民李建华委托我代理一起离奇的民事诉讼,2008年6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旁听的人多而改在该院第 14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通市北阁饭店起诉第一被告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李建华,第一项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吃喝款项和房租。

2005年11月30日,一伙身份不明的暴徒,强行将李建华从其家中拖出,蒙住李建华的头部,塞进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内,送进北阁饭店关押,旋即将李建华的住房强行拆除,家里的财物有的埋在废墟之中,有的不知去向。从此,李建华被强行“安置” 原告南通市北阁饭店内住下,到现在已近三年。李建华竟不知道,也没有人承认将李建华强行送到北阁饭店。当李建华成了被告后,他才知道自己是被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抓进北阁饭店的。沦为拆迁难民的李建华是暴力拆迁的受害者,无任何过错,为什么会成为被告呢?

在法庭上,我严正指出,2005年11月30日,李建华被强行送进北阁饭店,不是开房间,而是关押。此时的房间不是住客的房间,而是私自关押公民的牢房。对此,原告北阁饭店是知道的,并向第一被告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属于非法经营。另外,北阁饭店是旅客住店的服务行业,而自称与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租赁协议,并且明知有的房屋用来关押公民的,也印证了北阁饭店在搞非法经营。我特别强调法庭将此记录在案,并希望法院提出司法建议,交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至于,非法将李建华“安置”在北阁饭店,究竟花费了多少钱财?这是一个难以猜测的谜,但从北阁饭店提供的尚未结清的公款吃喝账单,足以说明公款用于迫害拆迁户;用于填补某些公务员的贪婪之心;用于豢养小流氓。请看北阁饭店提供的尚为结清的账单:
  
2005 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共三天,答谢关押李建华有功人员,其中不乏公务员,大吃大喝至少花费了3291元,列举如下:
日期   账单号码  金额
11 月30 日  2071    2252
11 月30 日  2078    386
12 月 2 日  2107    110
12 月 1 日  2098    308
12 月 1 日  2088    235
合计: 3291 元
  
奇怪的是,第一被告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方面将李建华“安置”在北阁饭店贵宾楼1002号房间;另一方面又雇佣地痞流氓驻扎在该贵宾楼的1001、1003号房间,日夜骚扰李建华,特别是夜晚,地痞流氓在1001、1003好房间敲墙,住在1002号房间的李建华一家难以安身。当然,这些地痞流氓的“敲墙工作”也要用公款来支付的。还要公款来支付地痞流氓的吃吃喝喝,北阁饭店对此予以配合。其实,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暴力拆迁的实施人,而北阁饭店是暴力拆迁的帮凶,北阁饭店还对李建华进行断水断电。只是由于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拒绝支付这笔款项,导致内讧,北阁饭店才将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阁饭店提供2007年1月27日至1月30日共4天的账单,计挥霍5788元。这就是“法制南通”用公款豢养了小流氓的真实案例之一。

李建华是受害者,更没有参与吃喝北阁饭店的宴席,北阁饭店凭什么要李建华掏钱呢?

我相信,随着公民的法制意识的提高,加之暴力拆迁利益集团的内讧,那么,公款肥了公务员,还得豢养小流氓的现象,将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南通李建华联系电话:05138606625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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