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除为由赶租户 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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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大纪元纽约讯)在8月12日的一个听证会上,纽约州住房与社区重建局(Division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Renewal)就租金稳定法中的一项条款进行了重新审定。该条款规定,如果业主要拆除固定租金公寓楼(rent-stabilized apartments),可以让其租户搬离。

这一条款的主要问题在于怎么才算是符合规定的“拆除”?在听证会外边,市议员嘎勒‧布鲁威尔(Gale Brewer)、州参议员罗西亚‧门德慈(Rosie Mendez)、国会议员黛博拉‧格利克(Deborah Glick)以及租户维权团体举行集会,抗议原有的条款。他们指出,此条款对“拆除”的定义较为模糊,导致业主假拆除之名赶走租户。他们要求住房与社区重建局确保修订后的条款能明确界定“拆除”,包括将大楼夷为平地。

州议会支持市议长柯魁英提出的一项议案,该议案要求改组租金调整指导委员会(Rent Guidelines Board)。如果此议案通过,该委员会的成员将有权否决有严重问题的公寓增加租金的要求以及审核业主的收支以确定涨租的合理性。

据透露,州长派特森、市议长柯魁英等在固定租金公寓里也有住房。(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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