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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羞辱孩子 易导致反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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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文华/台北报导〕台南县发生母亲以“跪马路”处罚女儿的事件,学者直指此举会让孩子无地自容,恐导致孩子衍生出多重人格、反社会行为,甚至退缩忧郁;儿少团体更表示,母亲的作法已涉及精神虐待,触犯儿少保护法,社会局应加强对母亲亲职教育,学校也应为女孩作后续辅导。

“惩罚性示众,会造成孩子羞愧,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远比身体伤害更大,也更难复原!”儿福联盟执行长王育敏直言,这名母亲的管教方式不仅过当,也适得其反,将导致亲子关系更加恶化。

管教过当 涉精神虐待

王育敏说,妈妈可能不懂管教子女的方法,又有其他生活上的压力,才会采取如此极端、激烈的惩罚方式。根据儿少法规,家长涉及对儿少精神虐待,应强制性接受亲职教育课程,社会局应介入协助。

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心理辅导系系主任陈李绸则说,从行为学派观点来论,妈妈树立这种“让人羞愧”的“楷模”,孩子恐将复制这种待人处事模式。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对孩子的人格结构可能产生两种影响,内向顺从者过度压抑,最后变得非常退缩、逃避,忍无可忍爆发出忧郁性格、甚至想不开、结束生命;若女孩个性外向,则可能会转移为反社会人格、分裂或多重人格加以宣泄。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认为:“人的羞耻心是自我保护的机制”,女孩未来要不就是合理化这种模式,认为谁权力大谁就可以羞辱别人;要不就是自我评价非常低,认为我就是这么差,必须要被以罚跪在路上对待,最终可能会发展出负面思考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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