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关于I-140补件注意事项

张雪梅 律师

人气 69

【大纪元8月23日讯】美国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NAC)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消息,提醒移民律师协会成员在回复I-140移民申请补件要求时应当注意的事项。移民局在2007年4月17日公布了补件请求(RFE)和有意拒绝申请通知(NOID)回复时间的最后规定,大大缩短了回复I-140 移民局补件要求所允许的时间期限及其他有关修改,这次移民局发布的信息就是就这些修改提醒大家在处理I-140补件要求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以下是有关消息的主要内容。

1. 除了极少数例外,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发出的I-140补件请求通常只有42天的期限,即移民局必须在I-140补件请求发出后42天内收到补件回复。移民局有关规定不允许I-140补件请求回复延期,所以一旦移民局设定了补件期限,此期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延期。移民局2007年有关备忘录规定了某些补给件期限的指导原则,补充表格要求的初步证据(initial evidence)的期限为30天,补充美国国内取得的文件的期限为42天。补充美国国外取得的文件的期限为84天。然而,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几乎没有给过84天的期限,即使在需要境外证据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根据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信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正在继续与移民局交涉要求放宽补件期限,特别是需要境外证据的补件期限。

2. 如果申请方(petitioner)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移民局补件,移民局通常以“放弃申请”(abandoned)为理由拒绝申请。以“放弃申请”(abandoned)为理由遭到拒绝的申请通常通常只有极其有限的选择。此类申请无法上诉。并且只有在满足了下列极其苛刻的条件后才能申请重新审理(motion to reopen or reconsider):要求补充的证据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无关紧要;要求的初步证据在第一次递交申请时已经提供或补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件请求被寄至错误的地址;或移民局在发出补件通知前得到地址更改的书面通知但仍将补件通知寄至老地址。

3. 虽然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通常将I-140补件通知同时寄给申请的雇主(petitioning employer)和代理律师,但有时直到律师收到拒绝通知前谁也没有收到补件通知。这时候就需要在无法提供没有收到补件要求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说服移民局同意重新审理(reopen)。重新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及时通知移民局,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曾重新审理了某些通过移民律师协会及时通知移民局的此类案件。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建议代理律师采取下列措施以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成功的机会:1. 在移民局申请进度服务(USCIS Case Status Service)注册以便通过电子邮件获悉I-140申请的进展。如果电子邮件通知补件后10天内仍未收到书面通知,律师便应当通过移民局信息网(InfoNet)请求协调帮助(liaison assistance request)。2. 如果I-140申请由于没有回复补件请求而遭到拒绝而补件请求从未收到,在收到拒绝后立即递交协调请求。如果递交I-140 申请后代理律师或代理律师的地址有变动,还应当准备向移民局提交已经通知移民局更换律师或律师地址变更的书面证据。

4. 上述信息不适用那些移民局没有发出补件请求就拒绝的I-140 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意移民局决定的律师可以上诉(appeal)或申请重新审理。如果律师认为移民局的决定是错误的,律师可以就有关申请向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递交协调帮助请求表。

以上为移民局国家服务中心最近发布的有关回复I-140移民申请补件要求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供读者参考。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职业移民签证新进度和部分I-140加急即将恢复
2009财政年度H-1B审理情况及两年工卡
与L-1签证申请有关的公司设立注意事项
FBI 姓名检查进展及其他移民简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