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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工火力电厂环评 专案小组:监院查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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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六日电)环保署环境影响评估委员会今天召开专案小组会议,审查台湾电力公司,曾在评估环评未过后撤案的彰滨工业区火力发电厂环评案。因全案争议极大,且环保团体早在两周前就向监察院检举,要求调查,专案小组决议全案须等到监察院调查完毕后再开会审查。

彰工火力发电厂案曾经上一届环评委员会专案小组在2007年四月裁定不予开发,同年六月初全案送环评大会审查前,台电公司主动撤案。政党二次轮替后,台电公司重修计划后,再次将彰工火电开发案送环评审查。

台湾绿党、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等环保团体在专案小组开会审查前,在环保署前抗议,指台电公司重送的彰工火电开发案与先前被裁定不予开发的旧案极相似,分别是想卷土重来、死而复生。

绿党秘书长潘翰声表示,彰工火电厂开发案环评若通过,台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大幅增加八百万公吨,相当于增加百分之三总排放量,凸显新政府喊出“节能减碳”的口号作假,只叫百姓减碳,放任财团排碳;他还说,若彰工火电以这种“先撤案、再复活”的方式成功,将大开方便之门,未来许多重大开发案都会循此方式寻求环评复活机会。

除了表达抗议外,前环评委员律师詹朝贵、环保联盟会长徐光蓉也在专案小组会议上陈词说明。

詹朝贵、徐光蓉指出,依环评法相关规定,开发单位主动撤案须在“补件期间截止前”,换言之,环保署法规会在环评专案小组作出“不予开发”裁定后,仍准许台电公司撤案自始不合法,并已在两周前向监察院提出检举。

但也有来自彰化鹿港地区的民众在会中发言力挺彰工火电开发案,他们指出,鹿港需要发展,彰化需要提高竞争力,盼环评委员倾听地方声音,让彰工火电环评案通过。

不过,由于全案已被环保团体向监察院提出检举,专案小组仍决议,全案等到监院调查完毕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后续审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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