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我害人人,人人害我”

——中国的有毒食品是如何炼成的?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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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讯】毒奶风波掀起滔天巨浪,中国当局处理了几位官员以“平民愤”。但对中国人来说,今后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才能保证食品安全?在此,我想表述自己多年来的一点观察心得:在中国,要想改变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那种“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以邻为壑的厂商经营方式,其难度不亚于贯彻控制人口与环保这两大基本国策。

  中国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开始于90年代。笔者在《现代化的陷阱》第6章“中国经济伦理的畸变”当中,曾指出过制劣造假蔚然成风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而这种以邻为壑的厂商经营方式之所以愈演愈烈,是因为从本世纪开始,生产主体与政府态度有了重大变化:

   首先,现阶段制假造劣的生产主体与上世纪90年代不同。90年代,中国制假造劣的主体以地下工厂、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为主,产品包括潲水油、矿泉水、豆腐等低成本日常食品,均冒用有名厂家的牌子。产品去向多是个体饭店商店与集市摊贩。由于地下工厂与个体工商户和政府官员瓜葛较少,也非地方纳税大户,打击他们不会妨碍政府及官员利益,所以当时各地工商局工作尚算卖力,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媒体报导的重头戏。

  但从世纪之交开始,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制假造劣队伍中加入了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大型企业,包括一些以中国为生产基地的外资企业,以出口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导致食品劣质化的原因很复杂,一是企业本身的责任,如在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等。二是食品原料受到污染。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类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人为污染,比如蔬菜种植过程中过度投放农药,木耳加工成干货时使用硫酸铜,养殖业大量使用各种抗生素、激素等。河北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饺子先后在日本与国内导致许多人中毒,原因是其原料含有剧毒农药甲胺磷残留物。第二类则是因土地受到严重污染,生长于其上的农产品含有各种致癌物质。目前中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3亿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

  其次,随着各种所有制的大企业成为制假造劣的生产主体,以及食品污染源多头化,中国当局的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对不同企业的制劣造假采取分而治之的态度。对于外资企业的品质丑闻,当局态度比较认真。比如美国惠氏公司的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超标准,雀巢公司的转基因奶粉与碘超标奶粉均被禁售。但对本国“民族工业”态度则比较“仁慈”,比如三鹿公司 2004年曾在阜阳假奶粉事件中沾包,但仍然被国家质检局列为向国民推荐的8种免检优质奶产品之列,中央各部委还将各种荣誉不断加之于三鹿之身,直至酿成今日大祸。

  在“中国制造”因品质发生涉外贸易纠纷时,中国政府的法宝是祭起“民族主义”大旗,将经济问题政治化。比如刚刚去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2007年7月17日的讲话中,称国外媒体“动辄以‘有毒’、‘致癌’、‘污染’等字眼,把个别食品问题说成是整个中国食品的问题, 把个别不法企业的问题说成是中国政府监管体制的问题”,是有意“制造‘中国产品安全威胁论’,把中国产品妖魔化,达到在经济上严重影响我产品出口贸易,在政治上破坏我国的国际形象的目的。”此举给国内企业的暗示是“不管我们做了什么,政府会保护我们的”,从此放心大胆地制劣造假。

  中国政府自知治理这种“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食品生产链已经难于上青天,于是国务院率先办起了为官员们服务的各类食品特供基地,优先保证官员群体的食品安全,而对市场监管采取眼睁眼闭的不负责任态度。这就是毒奶粉事件不断上演的社会大环境。

   可以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看似发生于生产领域的经济问题,但实质上却是中国政治腐败、经济伦理畸变、环境生态持续恶化中所产生的一株毒果树。它在国家(政府)、市场、生产者三者之间那种很不健康的长期互动中萌芽生长,如今已枝繁叶茂,树大根深,仅仅依靠头痛医头的治理注定无法奏效。这株毒果树的消失,有赖于滋养它的土壤改良。

──转自《华夏电子报》第263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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