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新法将实施 影响带水池住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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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新编译报导)依据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凡带有水池的住宅必须达到现代安全标准才能获准出售。

城市发展部部长保罗.何洛维(Paul Holloway)近日宣布,水池业主在出售其物业前有责任确保水池的安全设施完好。新标准要求所有水池须有连续的安全护栏,并由业主负责其维护,以防在水池及其周边活动的儿童误坠。何洛维先生称:“这就是说,在落户前必须落实适当的儿童安全防护措施。”“省政府致力于确保带水池的住宅在出售前具备现代的儿童安全护栏。”

南澳儿童安全部执行主管海伦‧诺布雷特(Helen Noblet)认为不仅仅是即将出售房屋的业主应遵循该规定,所有人都要做好做足水池的防护工作。她说:“最安全可靠的做法就是把水池围护起来,独立于住宅与院子之外,并带有自动掩蔽、自动闩锁的门。”“水池业主还应学习抢救溺水的技能,并在围栏上张贴急救图表。”

省政府及房地产协会将开展有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新规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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