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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义务多 台教部:公费师资将建立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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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8日电)流浪教师多,但还是有少数“师资培育公费生”,毕业后保障分发。不过,近年来公费生被分发偏乡后,动辄以偿还公费方式解约,教育部拟建立淘汰机制,公费生不再是铁饭碗。

“师资培育公费生”是延揽培育成绩优秀学生未来成为优良师资来源重要管道。学生就读师范体系学院4年期间,学杂费以公费支出,毕业后分发到偏远或特殊地区任教,服务至少满4年,始能申请调动,藉以稳定偏乡教师来源。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专员林玮茹表示,师资培育公费生政策立意本善,不过,近来发现有部分师资培育生考上公费后,因已确定被分发,在校成绩不尽理想;分发到偏乡后,又动辄以偿还公费方式解除应尽义务,获取到市区学校任教机会,造成地方政府极大困扰,也影响偏乡学童受教权利,伤害师资培育公费生政策美意。

为避免公费生表现不符预期,教育部拟建立公费生淘汰机制,公费生就学期间,如学业总平均成绩连续两学期未达全班排名前30%或80分以上;德育成绩每学期未达80分以上,或遭记过以上处分;毕业前未取得全民英检中级资格;每学年义务辅导偏乡地区学童未满72小时者,都会被中止公费资格,同时不负责分发。

已分发到偏乡任教者,将比照卫生署公费医师养成作法,先由教育部负责保管教师证书以为履约保证,待4年服务义务届满再发还教师证书。

张玮茹说,教育部已在修法并广征各界意见,盼修法完成后,能稳定公费师资素质,确保偏乡及特殊地区教师来源,保障学生受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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