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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温泉一至两百处不标准

2009-01-3003:00 中港台时间|01-2914: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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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0日讯】〔自由时报编译郑晓兰/综合报导〕日本是著名的温泉大国,泡汤也是日本人热爱的全民运动,但是最近的调查却显示,许多温泉在较为严厉的新法实施后,已经不再符合“温泉”的法定定义。专家更指出,若以新法标准对全国温泉进行普查,恐有一至两百处温泉没资格再冠上“温泉”名号。

有鉴于不肖业者以自来水加热冒充温泉的问题层出不穷,日本自2007年10月实施新修正的温泉法,规定温泉业者必须每十年检验泉质,确保温泉符合水温、或硫磺含量等法定标准。新法同时规定,日本国内温泉业者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温泉检验程序,否则就不能再以“温泉”的名号吸引泡汤客。

不过,据日本“朝日新闻”的调查,目前已有十县的二十三处温泉经过检测后,未达法定标准。其中已有业者自行拆下温泉的招牌,不过由于气温或降雨等都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所以也有业者表示:“会数度进行检测后,作出最后决定。”

日本中央温泉研究所所长甘露寺泰雄说明,温泉温度或成分在地下水流入、或火山活动等因素影响下,经过一定时间后可能产生某种程度的变化。他说,若以新法标准重新分析目前正在使用的两万处泉源,恐有一至两百处温泉会丧失“温泉”资格。日本温泉协会则呼吁:“温泉不再是温泉,对于业者而言是死活问题。业者应及早检测,以便研拟如深入挖掘泉源等因应措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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