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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翻案来不及 男枉赴黄泉

2009-10-24 24:23 中港台时间|10-28 07: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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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据民视新闻报导)美国德州有一名男子,被控纵火烧死3名幼女,并判处死刑,虽然在行刑前,有专家为他翻案,但报告送达州长手中时,为时已晚,男子已被注射毒针,这件陈年旧案最近经纽约客杂志大幅报导后,再度引起死刑争议的讨论。

威灵汉行刑前88分钟,他翻案的最后希望,就落在这人身上,全国知名火场专家赫斯特认为,这起纵火案,证据根本破绽百出,威灵汉被控在1991年纵火烧死自己3名幼女,2004年行刑前三个星期,威灵汉的律师才找了赫斯特帮忙重看这个案子。

赫斯特发现,检方的火场调查依据根本是道听途说、伪科学,而非事实,他写了5页的报告,日期在2004年2月13日,也就是行刑前4天,赫斯特提醒德州州长派瑞,检方在诠释证据时犯了严重错误,因而导致威灵汉有罪的认定,报告虽然及时送到州长办公室,不过88分钟后,威灵汉还是被行刑了。

不过州长办公室回应,赫斯特的报告,只不过是一种意见,不需因此重审纵火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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