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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总常务理事林明儒︰征收能源税 冲击台民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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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欧祥义/专访)全国工业总会常务理事林明儒认为,台湾二氧化碳排放量七十五%来自发电部门及运输部门,课征能源税若过度强调以价制量,势必全部转嫁消费者,结果是全民买单,将严重冲击人民生活水平。

他指出,中华经济研究院这份研究报告理想性太高、不够周延,工总支持财政部能源税的政策,但支持的是民国九十五年的版本,这是政府与产业界达成的共识,基本原则是如此。

林明儒同时也是钢铁公会理事长,以下是他针对能源税课题接受本报专访节要。

问:能源税的课征,你认为对台湾整体经济的冲击为何?

答:根据财政部九十五年的版本,会对国内生产毛额(GDP )造成负○.三一%,但依先前中经院的研究报告,则是在开征后第十年,会对GDP造成负三.四二%的冲击,一般而言,已开发中国家的经济成长约只有四%,如果强行开征能源税,台湾经济成长会只剩下零头。

且本月19日赋改会共识,能源税总税收为四千零三十七亿元,占国家整体岁收比重达廿三.七%,以九十七年的税收实绩而言,能源税税收金额已超过综合所得税的三千八百九十七亿元,及营业税的二千三百九十九亿元,课取的金额过于庞大,势必会对经济民生造成冲击。

问:发电部门使用化石燃料数量极高,可能会带来的影响性为何?

答:煤炭课征的税赋是由现行每公斤○.○四元,调高到○.五元,幅度达十二.五五倍,依据台电内部自行估算,第十年须缴纳能源税三千零四十七亿元,台电去年营业收入只有四千三百零一亿元,这等于电价须要涨七十一%,民生与产业将无一幸免,必须付出高额电费。

问:油品方面影响层面如何?

答:中油的影响比台电还大,且冲击面是直接到一般民众身上。中油到能源税开征后第十年缴纳金额估计为四千六百六十亿元,若以去年营收为基准,比重达四十九.三%。

以民国九十六年的统计数据而言,各式油品最终消费结构比,也就是民众直接使用的比重,运输部门的数字分别是汽油九十九.四%、航空用油九十二.九%、柴油八十.七%,还有发电及运输用的天然气,最终消费比也超过五十%,这些油品都是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只要中油为反映能源税的课征而涨油价,总计五大油品要反映的能源税是四千六百六十亿元,其中与产业界较有关联的燃料油,只有课征三百零八亿元。

上述金额还不包括台塑石化的销售及课征的能源税、环境税部分,此作法就等于是二氧化碳减量的责任,全部落在民众身上,对于疲于应付不景气冲击的老百姓而言,生活无异是雪上加霜。

问:除了能源部门之外,其它产业界的影响为何?

答:钢铁业的影响也很大,其中以中钢最显着,煤炭在开征的第十年,每公斤预计要课五.○二元,中钢须纳的能源税一年就高达四百一十一亿元,相当于每吨钢品增加四千零卅元的成本,约占现有钢品售价的二成,我国钢铁市场是完全开放,再加上邻近的日本、南韩、中国并未实施相关的税赋,台湾若贸然开征能源税,恐将造成钢铁产业竞争力荡然无存,无异是扼杀国家基本工业,其它下游产业也跟着完蛋,这对台湾产业也是一场浩劫。

在此同时要强调的,是焦炭或冶金煤对中钢而言,是作为铁矿砂的还原剂,应视为原料,并非燃料,本身根本无替代品,能源税的课征是以节能减碳为基本原则,此原则并不适用于中钢的炼钢制程,建议政府应衡量产业特性,不应对中钢煤课征能源税。

我想强调的,是前述台电、中油、中钢三家公司,在赋改会版本开征的第十年,将要付出的能源税数额高达八千一百一十八亿元,这还不包括营业额与中油相近的台塑石化、还有其它民营电厂业者须缴纳的能源税,很明显的,中经院的预估课征金额是严重低估,这将是产业界的一场灾难。

问:对于能源税开征的配套措施,你的看法如何?

答:不论那个版本,能源税高达数千亿元的钜额财富,若分配不公会造成整个国家劫贫济富,后果不堪设想,根据赋改会提供的资料,能源税开征后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低收入户油价与电价补贴约卅亿元,还有大众运输票价补贴约一百六十亿元,以中油在第十年须纳的能源税就高达四千多亿元的规模来比较,这种配套措施根本是九牛一毛,这不是劫贫济富,是什么?

还有预计要用六百亿到三千亿元作为税制改革减税的筹码,既然政府一再强调能源税不是税,那取自于百姓就要回馈于百姓,取自于产业界,就要作为产业界税制减项与补贴,这才符合社会公义原则,以目前规划的方案来看,一般民众须承担至少三分之二的能源税赋,但承担税赋的责任与回馈比重不成比例,我想全国人民都会有意见的。

举例来说 ,四口之家一个月油电水支出大约是五千元,现在要给你增加到八千元,一年就要增加三万六千元的支出,那个人综合所得税给你增加二万元扣除额,我想就很了不起了,六%的扣税额是一千二百元,增加三万六千元支出,但只能抵一千二百元的纳税额,这有符合社会公义吗?这对低收入者不是雪上加霜吗?

问:对于目前台湾的油电价格,你站在产业界的立场,看法如何?

答:台湾电价长期偏低,应合理反映成本及合理利润,但不应以能源税为由变相调涨,此乃本末倒置。且不能将国内油电价格,与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相比,问题不是价格的高低,而是油电支出占生活费用的比重。

欧美日这些工业先进国家国民所得都高于台湾数倍,基本上台湾不能与其作比较。赋改会的建议方案一直强调,开征能源税的税后油价都低于日韩平均,这是没有意义的论点,以韩国的情形为例,韩元去年贬值五十九%,今年以来贬值廿六%,这种大幅贬值的政策,使得南韩的生活物资高涨,进口产业苦不堪言。去年我到南韩出差,在首尔的便利商店买了牛奶、冰淇淋还有一些零嘴,换算台币竟然要一千多元,若是在台湾,国人到便利超商消费,何时消费额会超过二百元?所以韩国以贬值来提振出口产业,却牺牲国内民生消费的财金政策是非常不足取的,韩国的石油一样要仰赖进口,韩元贬值造成进口成本上升,价格当然高,所以我说赋改会以韩国油价为比较样本是没有意义的。

你看韩国工人要是一罢工,就会霸占工厂激烈抗争,老百姓那种愤怒与心中不平的画面,大家都可从电视上清楚看出,政府的政策若让百姓无法过日子,弄到最后是经济与民生两败俱伤。

我会认为长期电价偏低的理由,是台电在九十六年及九十七年,分别亏损二百卅一亿元及七百五十六亿元,今年上半年是亏损一百一十七亿元,国内电价有长达廿余年没有调整,只有在去年有分两次调整,其中工业用电调幅是十五%到五十八%,住宅用电是零到卅七%,营业用电是十一%到卅七%,住宅用电调涨有零出现,是因为台电对用电量较低的低收入户,决定不涨电价,这显示经济部在作决策时有考虑到百姓福祉,不是一味以台电的损益作考量。相较于已实施浮动油价反映成本的中油,台电若不能由电价调整反映成本,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将无法汰旧换新,会造成台电竞争力下降,届时还是要全民来共同承担。

问:行政院现在宣布暂缓实施能源税,在政策形成之前,产业界对政府有何建议?

答:我想首先呼吁,在日本、韩国等国家未实施相关税赋前,台湾不宜贸然实施,否则将严重减损产业出口竞争力与国家整体经济体质。

其次,产业界主张也支持开征能源税,但课征方式应采用民国九十五年财政部版本,对于自愿参与二氧化碳减量协议的产业,如果达成减量目标,政府应在查证后给予补贴或退税;同时建议对于配合国家政策已进行节约能源与温室气体减量工作的业者,政府也应给予经费补贴。

对于发电用燃料、炼钢制程中还原用冶金煤及焦炭,不要课征能源税,核能更不应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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