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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媒体释时段?台立院初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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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11日电)蓝营立委提案修法,拟要求电子与平面媒体释出时段与版面,免费托播公益节目与广告,今天在立法院掀起可行性与政府疑掌控媒体争议,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决议,先予以保留。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上午审查国民党籍立委郭素春提案的“社会教育法修正草案”。郭素春认为,近来民主乱象和社会问题频传,电子与平面媒体应该善尽社会责任,释出部分时段及版面,免费提供政府或合法非营利组织托播公共服务节目和公益广告。节目内容、广告播送方式、每时段中数量或版面的分配,由教育部会同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订定。

列席的教育部次长吴财顺表示,现在已经有充足资源可以推广社会教育,包括有线频道中指定公益使用的第3台、公广集团(公视、华视、客家电视台、原住民电视台)与公营广播电台(警察广播电台、教育广播电台、复兴电台),是否需要新增其他管道,可以再商议。

NCC营运管理处副处长黄金益指出,根据立委提案内容指称的媒体,范围太广,扩及平面媒体,NCC无法掌管平面媒体或广播电台业务;以NCC职掌的卫星广播电视来说,卫星频道都是私有财,政府要强制频道业者释出时段,应该给予业者补偿。

民进党籍立委管碧玲说,现行已有7条法令提供政府征用频道办理公益、艺文、重大灾害的制度,其中有线广播电视法还规定,业者申请营运有线广播电视时,须免费提供1频道播送公益节目。目前公益频道较少人收看,是因为政府绩效不彰,政府应该将公益频道重新定频到戏剧、新闻等热门频道。

委员会最后决议,有关媒体释出时段与版面而引起争议的修正草案第13条,委员会决议先保留,另外择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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