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台湾right arrow文章正文

被控诽谤杨宗纬 利菁获判无罪

2009-11-25 03:03 中港台时间|2013-11-21 17:54 更新
人气 21

【大纪元11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林佳宏、陈尹宗/台北报导

本名吴明恩的主持人利菁,被控与夜店公关庞清远在节目中影射歌手杨宗纬带美眉开房间,台北地检署依诽谤罪起诉利菁及节目制作人黄琳容,台北地院审理认为罪证不足,判利菁及黄琳容无罪;仍可上诉。

利菁经纪人:开心获清白

判决书指出,利菁在97年3月24日“麻辣天后宫”节目录影时,邀请夜店公关“阿庞”爆料有歌手带美眉开房间,暗指带女生开房间的是第一届选秀节目的杨姓参赛者,影射杨宗纬就是主角。

经报社记者报导后,杨宗纬遂对利菁、制作人黄琳容及阿庞提出诽谤告诉,并要求阿庞登报道歉及赔偿。阿庞已遭依诽谤罪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并赔偿1元及登报道歉。

利菁及制作人黄琳容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利菁主持工作,并无防堵来宾发言及记者到场采访报导的义务,且该段节目并未播出,法官认定利菁、黄琳容没诽谤犯意,判两人无罪。

宗纬律师:未收到判决书

利菁的经纪人雅雯昨说:“很开心,谢谢还我们清白。”另外“麻辣天后宫”及所属的卫视则低调,表示一切都给律师处理。

杨宗纬的委任律师赖芳玉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判决书,本案件当初是检察官主动侦办,对利菁和制作单位进行起诉,至于是否上诉,是要问检察官,杨宗纬忙着为金马奖进行彩排,为了让他专心工作,还未转答他此事。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