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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敌”郑大为 喊冤

2009-12-10 09:49 中港台时间|12-10 09: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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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讯】头壳歹去 全民公敌郑大为喊冤 东亚运跆拳道代表队昨天下午返国,被韩国选手恶意攻击喉部的国手曾敬翔(前 ),经医生检查确定无碍后,也随代表队一起返回台湾。(自由时报记者黄志源摄 ) 东亚运跆拳道代表队昨天下午返国,被韩国选手恶意攻击喉部的国手曾敬翔(前 ),经医生检查确定无碍后,也随代表队一起返回台湾。(记者黄志源摄 )

〔特派记者许明礼、梁伟铭/综合报导〕跆拳道选手曾敬翔遭南韩选手“锁喉”失金事件延烧,负责执法之一的我国籍副审郑大为也被扣上“不爱台湾”的大帽子。

跆拳道代表队下午抵台,对于郑大为争议判决,协会秘书长何丰彦和总教练刘庆文同声谴责。何丰彦表示,郑大为受访时说“我习惯当全民公敌”,这种情绪性言语,可能是“头壳歹去”,协会得听完他的说明再作处置。

曾敬翔昨天随队返国,他的喉部仍红肿,吞咽口水也感不适,他表示,若非被击中时失去意识,一定会站起来力拼到底。

郑大为昨天返抵国门后为自己喊冤,他强调,判决绝无问题,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但发生这种意外,他能体谅教练的心情,尤其选手最辛苦。

郑大为表示,4个副审在第一时间都听到“砰”一声,认定应是击中护具才会发出如此声响,根据跆拳道规则,以紧握拳头的食指及中指之前端部位攻击,属于合法攻击,他强调,4个副审都同时按钮判定得分,而且他是第一个起身询问主审。

郑大为说,事后大会召开仲裁委员会,调阅4个角度摄影机画面,除了一个角度看不到外,其他都显示南韩选手是由上而下的合法攻击,但击中部位是喉咙和护具间的“灰色地带”,得分是否有效,的确还有讨论空间。

郑大为认为,唯一的瑕疵是,当时曾敬翔倒地1分钟伤停时间结束后,主审应该读秒,但主审因担心曾敬翔生命安全,尚未读秒就直接裁定南韩选手获胜,程序上是有瑕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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