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港府清晰交待“普选”基本法

【大纪元1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道)香港全体法律界的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昨日呼吁中央及特区政府清楚保证,香港最终落实的普选,会废除功能组别,确保不会出现徒具虚名、“普及但不平等的选举”,否则,现在的政改方案走的就是一条歪路,他们亦将不会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咨询文件。

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陈景生,代表19位法律界选委昨日发表声明:每一个香港市民都应该认识基本法,一定是一个普遍、平等的选举。普选是指每个成年公民在公平的原则上,享有选举投票的权利。即一人一票,在人人平等的概念下,每个人的一票同样重要。普选同时也包括参选权。

陈景生表示,现在有关2012政改的咨询,只像一张金玉其外,但缺乏座标的蓝图,容易令人误入歧途。缺乏清晰的方向,最终可能令香港在未来10年、20年间走入民主的死胡同。“特区政府应该站出来澄清这件事,因为如果特区政府将来带领我们的普选,是一个现时功能组别的普选或加一些新功能组别普选的时候,那么现在的政改方案走的就是一条歪路。”

循序渐进普选目标被取缔

陈景生强调,不是应不应该辞职的问题,焦点是应该看将来这个政改是否能容纳立法会功能组别存在。“普选不能包括功能组别,如果我们朝着这个方向走的时候,才能走出一个正确的道路。”他表示,查考基本法起草的历史,特别是1988年4月发表的《基本法征求意见稿》,与1989年12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的会议记录,均显示基本法第68条中的“普选”的含义不应包括功能组别。他说:“‘循序渐进’达至普选的终极目标,明显地表示功能组别选举会逐步地被取缔。基本法指的“一人一票”,不是透过功能组别的间接选举。”

陈景生指出,最近有部分知名公众人士发表言论,认为基本法中的“普选”可解作“普及但不平等的选举”,并由此推论功能组别可与普选并存。他们对此表示忧虑。政务司司长不但没有反驳有关说法,更于公众场合表示基本法并没有说明功能组别不可能在普选后继续存在。“政务司司长的言论,令人怀疑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意图以现行形式或其他办法将功能组别永久保存在基本法的“普选”内。”

要求承诺废除功能组别

法律界选委声明表示,除非政府坚决否定“普选”可解作“普及但不平等的选举”的说法,并承诺废除功能组别这个限制选举权与参选的机制,否则所有关于2017普选行政长官及2020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的承诺不过是空话,最后香港得到的并非真正的普选。

陈景生说:“因为根据现时的规定,在功能组别选出来的立法局议员,亦都有权选特首,只是区议会互选不算平等,由功能组别去提名,再由香港市民去选,亦都不可算平等。”

最后,法律界希望得到政府清晰的解释:“如果将来政府普选存在功能组别,现在的方案很难令人接受;如果将来的普选没有功能组别的普选,那么特区政府想怎样带领我们去循序渐进,怎样渐渐减少功能组别,到最后清除功能组别这个障碍。”亦希望政府要清晰交待将来基本法保证的普选是哪一种“普选”。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港府指五区总辞不打乱政改工作
社民连提先否决政改方案再总辞  泛民:有得倾
港泛民主派批政改方案令普选无期
黄毓民:不会暂停推五区总辞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