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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拨打1万通911电话骚警 加妇被判刑

2009-02-28 09:34 中港台时间|02-27 20: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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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27日专电)一名因痛恨警察,一年内拨打911求救电话一万次的加拿大妇女,今天被判7个月有条件刑期,不必坐牢。

法官判决,魁北克妇女狄恩(Marie-Eve Dean)头3个月,必须在家软禁,但可以出外就医及接受治疗。7个月内,不得拥有手机。18个月内不得再犯同样罪行。

狄恩由于痛恨警察,2006-07年间,与一名姻亲轮番拨打911骚扰警方。这名姻亲被判9个月的社区服务。

律师在法庭向法官求情说,狄恩经过心理治疗后情况好转,并了解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到他人。

魁北克地方法院法官伯斯维特(Serge Boisvert)表示,狄恩若假释期间再犯同样罪行,一定送她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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