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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广法公听会 伦理委员会受理项目讨论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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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日电)卫星广播法修正草案公听会今天举行,与会者建议,电视台未来若成立伦理委员会机制,受理申诉对象不必局限新闻节目,应扩及综艺等节目。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今天起连续3天举行卫广法修正草案公听会,广邀各界提供意见,第一场公听会邀请业者和公民团体代表提出修法建议。

卫广法修正草案第17条明定,制播新闻或其他主管机关指定的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应设置伦理委员会,独立受理视听大众有关播送内容正确、平衡或品味的申诉。伦理委员会在调查后提出建议与回应,定期向该事业董事会及主管机关提出具体报告,报告并应列为公开资讯。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曾昭媛在会中建议,伦理委员会的功能不应只限制对新闻节目的道德或品味的申诉,许多综艺节目充满歧视或是不妥内容,因此,她期许伦理委员会受理的申诉范围可以扩大意涵到其他节目,如综艺节目等。

NCC委员钟起惠表示,NCC到目前为止并未如此考量,但她个人赞同把综艺等节目也纳入伦理委员会规范,或许未来NCC可以进一步讨论。

钟起惠说,日本或英国类似伦理委员会的设计都不限定新闻节目适用,特别是英国通信管理局内容委员会的节目制播准则就高达300多项,可见节目制播十分复杂。

她认为,台湾的公共电视节目制播准则也相当周全,但目前仍只是规范新闻节目,未来NCC也许可以考虑讨论把综艺节目等也纳入他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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