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院践踏法律 强令律师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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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及司法部门,在法轮功学员高淑余被抓捕、非法关押近一年后,日前突然通知高淑余家属非法开庭的时间,同时强令高家聘请的辩护律师解除聘用合同,不许为高淑余辩护。

据明慧网报导,高淑余,女,五十四岁,家住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退休前在长春市新华书店工作。高淑余曾患有甲状腺瘤、心脏病和高血压,更年期症状等;修炼法轮功后身上的病症不翼而飞,更年期症状全部消失。

二零零八年三月,高淑余和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去探视朱淑云,劳教所不让见。不久,劳教所主动约高淑余和朱淑云的妹妹称要“谈谈”,在谈的过程中偷偷录像。高淑余过后随即被警察跟踪及监控。

高淑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长春市南关分局警察抓捕及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五月二十三日,南关区公安分局办案人李军将材料送到南关区检察院,十二月六日,南关区检察院将非法公诉提交南关区法院。十二月末,南关区法院办案人孙建波打电话通知高淑余家属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非法开庭。

高淑余的家属在长春市华港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一名辩护律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高淑余,随后到南关区法院依法复印案卷时,法院方不许,并告知律师开庭时间推迟。今年二月,家属催促律师询问案情进展,南关区法院欺骗律师说案件没在法院,在南关区检察院。家属到检察院去询问,办案人张红梅说案卷早在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就已提交南关区法院,没有再回到检察院一事。家属又去问孙建波,孙说回去等着吧,开庭前会通知律师和家属。

四月十日,高淑余家属接到律师打来的电话。家属赶到律师事务所后,律师说上边给他们施加了很大压力,不允许为法轮功辩护,让他们编个理由与家属解除合同。尽管他们已经做了工作,无奈只好按照上边指示与家属解除辩护合同。家属感到很突然,也感受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的压力。

当天,就在快要下班前,家属又接到南关区法院打来的电话,通知说四月十四日周二非法开庭,辩护律师由法院指定。据分析,法院故意选择周五下班前的时间通知家属,让高淑余家属什么都做不了,周二开庭,只给一天的时间,家属再想请律师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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