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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延押陈水扁 律师向北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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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14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今天与陈水扁见面后表示,律师将对台北地院又裁定延押,再代当事人提出抗告。他表示,陈水扁没有逃亡之虞,证人也都传讯,延押理由不当。

石宜琳下午到台北看守所与陈水扁见面,并取得当事人签名的刑事声明抗告状。

他表示,陈水扁虽有喝水,仍坚持要禁食到517为止,这次提抗告的理由仍锁定当初北院裁定羁押、延押的“有逃亡之虞”。律师认为,这完全是推测与臆测,尤其法官以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滞美不归为例,作为安排陈水扁逃亡之虞的认定,更不恰当。

石宜琳说,包括国务费、龙潭案等案情,主要证人都已传唤、诘问、作证完备,至于“绝食”等思想意志的表达,是受法律保障人民的权利,作为延押理由并不恰当。

立委柯建铭今天到北所探视陈水扁后表示,看得出来陈水扁因为持续禁食,精神不好。陈水扁告诉他,接下来开庭将停止传唤证人,以“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辩、不认罪”的“四不”政策,抗议司法不公。

柯建铭表示,所方因陈水扁禁食而暂时保管陈水扁的掌上型电视和收音机,又以玻璃隔开陈水扁与接见者,用电话交谈,这是违反人权的作法,他将向法务部反映。

台北看守所则表示,陈水扁3度拒绝饮食,违反纪律,除当面告知陈水扁给予训诫及停止接见1次、停止放封户外运动3天、暂时保管收音机、电视等处分。由于陈水扁身体状况已改善,也能看报纸及卷证,因此不再量测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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