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余恨:株洲“塌桥事故”的善后更是“恶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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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讯】随着相关信息的纷纷披露,发生在株洲的塌桥事故,曝露出越来越多的丑恶的面目。湖南株洲有关方面,于20日对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免去在“监管”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沈平、建设局总工程师曾建华、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3人党内外职务。另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5月21日《东方早报》)其它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不过,如果检视一下,事故发生后株洲有关方面的表现,不能不让人叹服其处理事故的手段的拙劣。

其一,事故发生后,由于湖南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出国学习未归,委托市委秘书长王志刚“看望塌桥事故中受伤人员,表达对事故遇难者的沉痛悼念,对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诚挚慰问,对事故的发生表示歉意”。如此重大事故,影响如此恶劣,株洲市委书记居然不断中断所谓的学习,回来善后,让人奇怪,更让人奇怪的是,即便是书记未归,代歉的是秘书长,而不是市长,让人不解。

其二,三组可疑的数字,可见事故处理的无序和混乱。事故发生后,5月18日,株洲市政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政府秘书长陈旌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有10人遇难”。在即将结束发言时,陈“经人提示”对遇难人数作了修改,称“9人遇难”。昨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9名遇难者”没问题。“10人遇难”是陈旌在发布会前接到稿子时,以为数据有变,口误所致。如果不是“过分敏感”的话,从上述细节,我们略可读出株州市委和市政府在“协调”和“统一口径”方面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其中款曲,大可想像。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四级,其中二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介于10至2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间;三级重大事故则是三人至九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那么,死亡人数由10人,调整为9人,被埋车辆由27辆,减为24辆,就毫不奇怪了。按说,如此重大而敏感的数字,在第一时间不会被误报,之后的加减法,其中猫腻,不想都知道。有网友根据公开报导的新闻稿中零昨提到的死亡人情况,总结出的死亡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9人,这是不难复核的新闻事实。涉案者被控制人数,由当初的12人,减为9人,这个减少了的三个被控制涉案者数字,也大有质疑的空间。

其三,让人更加愤怒的是,当地政府规定,20日0时前,听从政府安排进行火化遗体并签订相关协议的遇难者家属,获得40万元的赔偿款。之后,赔偿额为20万元。以金钱手段,来胁迫遇难者家属,这种“有奖”火化的手法,暴露出处理方的窘迫和急于灭火的心态。

其四,发生了如此重大、影响恶劣的事故,没有看到哪个官员站出来为此负责,引咎辞职。有关方面仅仅对建设局局长沈平、建设局总工程师曾建华、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3人进行免职处理。注意,免职不是撤职,这是为以后的安全复出而打下了伏笔。

至于,这是一起预爆后,按照常识,本需预警并且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但悲剧却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这不仅表现出有关方面的严重失职,而且,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上述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项目。而报低较低的有较好资质的投标方,却奇怪地没有中标,其中有无猫腻,一查便知。这些缤纷的乱相,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这是一起无可避免的人祸。

如果说,株洲塌桥是一场令人心痛的事故的话,那么,我要说,该事故的善后,同样是一起事故,而且是让人愤怒的“事故”,必须要对此进行清查和问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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