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餘恨:株洲「塌橋事故」的善後更是「惡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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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隨著相關信息的紛紛披露,發生在株洲的塌橋事故,曝露出越來越多的醜惡的面目。湖南株洲有關方面,於20日對紅旗路高架橋坍塌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免去在「監管」方面負有重要責任的株洲市建設局局長沈平、建設局總工程師曾建華、建設局信息工程辦主任丁威3人黨內外職務。另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5月21日《東方早報》)其它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不過,如果檢視一下,事故發生後株洲有關方面的表現,不能不讓人嘆服其處理事故的手段的拙劣。

其一,事故發生後,由於湖南株洲市委書記陳君文出國學習未歸,委託市委秘書長王志剛「看望塌橋事故中受傷人員,表達對事故遇難者的沉痛悼念,對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的誠摯慰問,對事故的發生表示歉意」。如此重大事故,影響如此惡劣,株洲市委書記居然不斷中斷所謂的學習,回來善後,讓人奇怪,更讓人奇怪的是,即便是書記未歸,代歉的是秘書長,而不是市長,讓人不解。

其二,三組可疑的數字,可見事故處理的無序和混亂。事故發生後,5月18日,株洲市政府第三場新聞發佈會上,株洲市政府秘書長陳旌在念新聞通稿時,稱此次事故「共有10人遇難」。在即將結束發言時,陳「經人提示」對遇難人數作了修改,稱「9人遇難」。昨日,株洲市政府新聞辦有關負責人表示,「9名遇難者」沒問題。「10人遇難」是陳旌在發佈會前接到稿子時,以為數據有變,口誤所致。如果不是「過分敏感」的話,從上述細節,我們略可讀出株州市委和市政府在「協調」和「統一口徑」方面出現了「不應有的失誤」,其中款曲,大可想像。根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重大事故分四級,其中二級重大事故死亡人數介於10至29人之間,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至300萬元間;三級重大事故則是三人至九人之間,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那麼,死亡人數由10人,調整為9人,被埋車輛由27輛,減為24輛,就毫不奇怪了。按說,如此重大而敏感的數字,在第一時間不會被誤報,之後的加減法,其中貓膩,不想都知道。有網友根據公開報導的新聞稿中零昨提到的死亡人情況,總結出的死亡人數,已經遠遠超過了9人,這是不難覆核的新聞事實。涉案者被控制人數,由當初的12人,減為9人,這個減少了的三個被控制涉案者數字,也大有質疑的空間。

其三,讓人更加憤怒的是,當地政府規定,20日0時前,聽從政府安排進行火化遺體並簽訂相關協議的遇難者家屬,獲得40萬元的賠償款。之後,賠償額為20萬元。以金錢手段,來脅迫遇難者家屬,這種「有獎」火化的手法,暴露出處理方的窘迫和急於滅火的心態。

其四,發生了如此重大、影響惡劣的事故,沒有看到哪個官員站出來為此負責,引咎辭職。有關方面僅僅對建設局局長沈平、建設局總工程師曾建華、建設局信息工程辦主任丁威3人進行免職處理。注意,免職不是撤職,這是為以後的安全復出而打下了伏筆。

至於,這是一起預爆後,按照常識,本需預警並且採取相應措施的行為。但悲劇卻不可避免地發生了。這不僅表現出有關方面的嚴重失職,而且,從披露的信息來看,嫌疑人程繼昂經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育濱同意,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以掛靠上述公司的方式通過招投標程序,中得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項目。而報低較低的有較好資質的投標方,卻奇怪地沒有中標,其中有無貓膩,一查便知。這些繽紛的亂相,在某種意義上,決定了這是一起無可避免的人禍。

如果說,株洲塌橋是一場令人心痛的事故的話,那麼,我要說,該事故的善後,同樣是一起事故,而且是讓人憤怒的「事故」,必須要對此進行清查和問責!(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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