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胡斌被判3年 昝爱宗:内幕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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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据中国新闻网报导,20日下午,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对5.7飙车肇事案进行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被胡斌撞死的谭卓父亲谭跃在接受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审判结果很失望;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杭州籍中国自由作家、前资深媒体人士昝爱宗则对西湖区政府控制法庭旁听证提出异议,他认为案件中还有很多内幕和难解之处。

“政府为何控制旁听证?”

7月15日,5.7飙车案在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参加法庭旁听者需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申领旁听证。法庭禁止任何摄影、拍照等记录行为。最后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今天(20日),据中国新闻网报导,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西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斌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及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杭州飙车案的肇事者胡斌被判有期徒刑3年,被胡斌撞死的谭卓父亲谭跃表示,对审判结果很失望。(网路图片)

但昝爱宗先生首先对西湖区政府控制旁听证提出异议,他对大纪元记者表示:15日飙车案开庭后,我看报导说,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需要向西湖区政府领旁听证,一般情况法院和政府是并列的关系,但西湖区政府居然控制旁听证,可见这里有问题。

昝爱宗:应该是公民都可以凭身份证到法院旁听案件的,怎么还要政府控制旁听证,而不是谁想去旁听都可以?今天法庭宣判估计记者也不会太多,因为获取旁听证是个麻烦,本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公民有身份证谁想去就去。杭州飙车案是个轰动的案子,是老百姓关心的大案,应该安排一个大的法庭,至少可以装100多人的法庭,尽量的让公民去学到法律知识。公共交通安全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要走在马路上,通过受教育才能懂得开车规范。

“《财经》等众多媒体记者未进入法庭”

15日,5.7飙车案开庭后,大陆媒体纷纷转载《财经》的报导,《财经》报导最后表示,据参加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在法庭上,胡斌否认事发时他跟同伴进行了飙车,公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不能从轻处罚。从报导中可以看出该媒体记者并未进入法庭。

昝爱宗对此表示,有的媒体记者,比如杭州的《都市快报》,在报导中没写本报记者的报导,因为该报记者根本就没进法庭,他们的报导写的是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供稿。《财经》的记者也没有进去,进入法庭的我看只有人民日报、新华社官方的几个大的报社记者。

昝爱宗:判决背后有内幕

20日,中新网的报导表示,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

昝爱宗未就判决结果发表意见,他表示,从西湖区政府控制旁听证,以及发表报导的媒体记者未进入法庭这些事实推断,判决的背后有内幕。他说:这个判决给人感觉里边有很多内幕,我们不清楚,也就是说有很多难解的地方。

谭父:对审判结果很失望

今天中新网的报导还表示,针对胡斌被判3年的结果,受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在接受该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这个审判结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了3年。

15日的开庭审理,谭跃就对媒体表示,他最大的遗憾是对胡斌定的罪名问题。谭卓的亲属和谭跃聘请的代理律师都认为应给胡斌定罪“危害公共安全”,这也是受到公众认可的罪名。但当日的法庭上回避了最有争议的罪名问题,没有就此进行辩论。

据报导,7月18日,谭跃在网络论坛发表了对此次庭审的看法,其中披露了部分庭审内容,并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受西湖交警大队委托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公布。谭跃表示,已经将《对儿子谭卓被害案庭审的几点看法》一文在庭审次日交给了法院。

谭跃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包括3点:坚称“危害公共安全罪”、质疑车速测算方法、认为胡斌在说谎——针对胡斌在法庭上不承认其与同伙飙车。

谭父准备提出再审申请

谭跃认为量刑过轻,他对中新网记者表示, “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他认为,杭州中院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所以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他正在向有关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民众:不服判决

据报导,被告人胡斌的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媒体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

民众看到今天的宣判报导后在网上发表评论,不认可胡斌仅被轻判3年的结果,对胡斌母亲的表现提出质疑:“哭什么哭?难道还觉得判得重了?!如果换作是她自己的儿子被这样撞死,看她服不服判决!!”

一位网友表示:110万加3年可以杀个人?运气好点,没被网友拍照和网络曝光的话,“70码”就可以杀个人了,这个社会真河蟹啊真河蟹!

“三年?无语!一个悲哀得让人绝望的社会,同胞们,还有意思吗?!”

“三年?有没有搞错。故意杀人,才三年?坚决一命还一命。”

“人家酒后撞死人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他飙车撞死人是交通肇事,我×!什么社会!3年一条人命!”

“如此判刑难服国民!世界人民都笑了!我们法治国家就这样法治的!?”

“想哭,真的,为死者哭,为他的父母哭,为中国有这样的法律而大哭!法律是为我们穷人定的吗?天理,还有吗?明天撞他们家里人可以吗?”

很多全国各省民众表达:不服,坚决上诉!

至记者发稿,发现仅腾讯网络论坛上对判决结果的评论已接近4万5千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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