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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煌:仓卒立法 恐成另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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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谢文华/台北报导〕对行政院版的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前九二一重建委员会执行长陈锦煌昨批评该草案规划并非“问题导向”,充其量只是用来替代紧急命令、排除举债上限等规定而已;在钱还够用的前提下,现应先依灾害防救法因应紧急所需,待一、二个月后,灾区损害与需求更明确后,再订定特别条例规范迁村、国土保存等问题,弥补灾防法的不足,否则仓卒立法,恐会变成另一种灾难!

陈锦煌并驳斥政院说法,强调九二一时地方也有设重建委员会,且有八位灾区县市长及五位灾民代表,都是中央重建委员会委员,灾区意见在中央能表分表达并参与决策。反观此次中央重建委员会决策时,灾民代表及灾区县市长均无法与会,这种做法非常不好!

台湾人权促进会等三十多个民间社团,昨也针对政院版重建特别条例草案举行公听会,痛批草案比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更倒退,十四天就要通过花钱、扩权的条例,且强制征收土地、迁村,规避现有法规,恐成人权、环境、经济的大灾难!

绿党秘书长潘翰声说,“花钱”和“扩权”就是政院条例草案的精神,政府要编一千亿重建,民进党立委竟加码两千亿,政府应重编九十九年度预算,把治水预算、扩大公共建设预算挪来重建,毋须再举债一千亿。

环团也忧心,政院条例草案排除区域计划法、国家公园法、环评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恐会把灾民推向另一个险地,将长年建立的环保体制破坏殆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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