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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涉泄密 周刊记者遭列被告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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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2日电)特侦组今天起诉前总统陈水扁、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涉嫌贪污机密外交款案。此外,壹周刊去年报导被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案情,特侦组已将周刊记者及主管等列被告移送台北地检署。

特侦组侦办诈领机密外交款案,去年10月31日将邱义仁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壹周刊随即报导邱义仁所涉案情为援外的“安亚专案”,并披露专案细节。检方发现,报导内容部分已被核定为国家机密,因此签分他字案侦办,并以证人身份传唤撰稿记者及主管说明。

特侦组调查后,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将他们列为被告,但因案件并非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特侦组的职掌范围,特侦组因此于今年5月间将案件移送北检侦办。

法界人士指出,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32条规定,泄漏或交付依法核定的国家机密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罚之;过失犯则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国家机密保护法第34条规定,刺探或收集依法核定的国家机密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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