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暴动21人被判刑 最高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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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讯】中共官方媒体星期六(9月26日)报道,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给21名涉嫌参与去年11月陇南群体抗议事件的人士判刑,其中最高刑期为10年。

陇南市因考虑将政府机关由武都区迁往成县,在去年11月中旬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抗议事件。市民担心政府机关迁走后,陇南老市区会出现经济困难,下岗问题,同时大批因城区建设而成为拆迁户的居民也担心自己的利益将受到侵害。

目击者说参加抗议的人数有上万人,官方称有两千人。抗议演变成暴乱,2008年11月17和18日两天,陇南市暴乱事件造成至少500万元经济损失,官方称70多名警察和官员受伤,但未报道受伤的民众人数。

报道透露,在21名被判刑的人中包括3名女性。

官员与民争利致群体事件不断

中共社会科学院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对干群矛盾的日益显化感到担忧。这一报告所进行的调查显示,社会各阶层对近10年来获益最多的群体的排序中,69.84%的人认为国家官员是近年来获得利益最多的群体。

报告认为,目前存在的政府部门乱收费、学校乱收费、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司法不公、粗暴执法、下岗失业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等社会冲突事件也常常被直接归咎于政府部门和国家干部,这也大大增加了干群冲突的可能性。

另一个紧绷的社会关系是官员与群众的对立关系。如河南省郑州市一处级官员一句“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引爆互联网;贵州瓮安事件中,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辆车被焚;甘肃陇南事件中,聚集的群众冲击了陇南市委大院。此外,大量网民在南京周久耕、深圳林嘉祥等事件中跟帖反应,众多留言中反腐败、反特权的情绪更是集中爆发。统计显示,这两个事件中参与讨论的网民均达到了数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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