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召

立法院院会3日三读通过《兵役法》修正案,缓召标准有部分放宽、有部分变严。(中央社)
台教召标准调整 低收入户可缓召
立法院院会3日三读通过《兵役法》修正案,将原本“父亲”年满60岁或死亡、家中“没有兄弟”的后备军人可办理教召缓召,改为家中“父母”年满60 岁或死亡,同时“没有兄弟姊妹”,才能缓召,等于缓召标准有部分放宽、有部分变严。另外,还增订高中教师或无其他兄弟姐妹负担家庭生计、并订为中低收入户 者得以缓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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