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 中國內地的文化藝術出版社因出版《評點本金庸武俠全集》一事,而与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及原作者金庸(查良鏞)互相提出司法訴訟。据香港商報報道,在友好人士多次善意調解下,經坦誠協商,現已同意達成和解條款。
据此,三方將同時撤回針對對方的訴訟,即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及金庸撤銷在上海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文化藝術出版社的起訴;文化藝術出版社向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撤銷對金庸的訴訟。
雙方在調解人主持下友好溝通,文化藝術出版社就自己的一些失誤向查良鏞鄭重道歉,作适當自我批評。金庸表示諒解,愿意接受道歉,恢复及維持對文化藝術出版社及其上級机构中國藝術研究院領導人之友誼。雙方承諾今后也不再根据同樣事實及理由,向對方再度提出司法訴訟或要求。
文化藝術出版社應支付金庸先生的版稅在雙方簽署和解協議後即如期如數支付,并通知中國武俠文學學會將云南人民出版社暫存之《評點本天龍八部》版稅轉交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
原作者金庸表示:對各位評點人重視其著作甚為感謝,對評點人所提文學批評上之意見表示尊重,但并非對所有評點表示認可、贊許、同意或接受。如与評點人對文藝創作之意見有所不同,也屬文藝之觀點有异,与學術造詣高低之評价無關。金庸与5位評點人已正式同意,將分別向法院申請撤銷對對方之起訴。
三方已于日前在南京市簽署和解協議。此項協議即將分別呈報北京及上海中級法院,作為申請撤銷訴訟之基礎。至此,此項涉及內地及香港兩地的出版及知識產權糾紛,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下,合理合法的順利解決,三方面恢复友誼,對今后共同發展文化及出版事業當有良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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